國外證券也能定期定額 符合三原則即日開放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民眾「定期定額」投資的標的將擴及國外證券,金管會核備券商公會提報的「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辦法」,開放證券商接受委託人以「定期定額」方式,委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包括股票、ETF等。新措施即日生效,券商只要系統準備妥當,隨時可以啟動,而初期已有至少10家券商表達意願。

目前能以「定期定股」方式委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包括國泰證券、永豐金證券、中信證券皆已開辦。截至4月底,累計有1.5萬名投資人參與,總投資金額新台幣22億元。但因扣款金額會受股價、匯率等波動的影響,相對較無法滿足投資人的資金運用規畫。

舉例來說,若是以「定期定股」方式投資美股,每次必須買進一定數量,一旦股價、匯率不利民眾時,就得付出更多成本或追高股價,資金運用較無彈性。而增加「定期定額」投資方式,可讓民眾以固定金額定期投資,有助於投資人在資產配置及理財規畫有更多選擇。

金管會表示,只要有資格經營複委託業務的券商,即日起都可開辦,但須符合三大原則,第一是定期定額投資標的以「中長期投資為原則」,並以股票及不具槓桿或放空效果的ETF為主。

第二是成交價格計算,將採證券商按委託人委託書指定的買進日期、標的及金額,以定期定額方式買進,成交價格為證券商以交易當日定期定額全部成交數量及成交金額加權平均價格。第三是資訊揭露,券商必須在營業處所或網站,揭露定期定額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的相關訊息,包含選定的外國證券交易市場、標的範圍、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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