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代課老師教室露鳥自拍 行為不檢遭解聘

台中市西屯區一名國小代理老師在教室裸拍,還將照片上傳網路,校方今天(25日)召開教評會,認為身為人師,行為不檢,決議即日起解聘,四年內不得應聘,市府教育局長楊振昇表示,老師工作和一般工作不同,道德標準要求應該更高,後續會評估是否列入不適任教師名單,並向中央反映,進一步規範。(寇世菁報導)

台中市議員林祈烽日前接獲家長陳情,有男子疑似在學童上課時間,在教室裸露自拍,還在黑板上標註多筆猥褻字句,更將裸體、性器官特寫照片上傳網路。

市長盧秀燕表示,市府嚴查到底,如果妨礙校園安寧,面臨國家刑責。警方循線找到一名年約30歲的代課老師,這名教師看到警方情緒激動,並表示,之前在推特(Twitter)上傳的照片已刪除。

警方初步調查,這名教師坦承拍攝照片,將依照涉嫌妨害風化罪的公然猥褻罪及散布猥褻影像罪函送偵辦。

教局主秘王淑懿表示,校方今天召開教評會,認為這名教師行為不檢,即日起解聘,校方會將結論報教局核定。教育局指出,這名教師4年內不得應聘,這名老師在校任教3年是代課老師,目前擔任班導,平常教學態度嚴僅,未和學生打成一片,也未接獲家長投訴。

教育局長楊振昇表示,代課老師行徑可惡,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必須嚴厲徹查,尤其老師工作和一般工作不同,道德標準要求應該更高,後續會評估是否列入不適任教師名單,並向中央反映,進一步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