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法案政院提覆議 府:賴清德總統會審慎評估再決定
行政院今天針對立法院會日前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部分條文等案提出覆議。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尊重行政院行使憲法賦予的覆議權,待總統府收到行政院所呈的覆議理由書後,總統賴清德會以國家發展與民主價值全盤並審慎考量,再妥適決定。
立法院會5月28日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部分條文等案,相關函文昨天送抵行政院。行政院提出7點理由認定上述條文窒礙難行,院會今天通過覆議案,將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下午表示,依照憲法增修條文明訂,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預算案或條約案,認為有窒礙難行時,經總統核可後,可以在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她說,國會是民主的象徵,然而,此次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過程引發社會各界關注,總統必會以國家發展與民主價值全盤並審慎考量,肩負起民主憲政守護者的責任。
(責任主編:莊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