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制度 陪審團協會:羞辱國民 淪背書花瓶

台灣陪審團協會12日召開記者會,質疑國民法官制度讓法庭變成法學教室,圖左至右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鄭文龍、協會理事長陳為祥、立委邱顯智 (央廣記者王照坤 攝)
台灣陪審團協會12日召開記者會,質疑國民法官制度讓法庭變成法學教室,圖左至右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鄭文龍、協會理事長陳為祥、立委邱顯智 (央廣記者王照坤 攝)

針對國民法官制度,台灣陪審團協會在觀察「模擬法庭」後,今天(12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質疑法庭變成法學教室,國民法官淪為法學院臨時學生,且在民眾的法學專業不如職業法官的情況下,出現「羞辱國民的國民法官」狀況,國民法官成為「背書的花瓶」;陪審團協會認為,現行制度要求國民執行法律解釋工作,造成種種問題或疑慮,將導致國民法官制度失敗,甚至產生台灣不適合人民參與審判制度的聲浪。

司法院推動國民法官制度,在各法院舉行模擬法庭,陪審團協會實地觀察後表示,不僅出現「權威效應」問題,更導致法庭就像法學教室一樣,因為國民法官未必具有法律專業,法官還得對國民法官進行法學教育,而不是政策宣傳說的「法官、人民共同審判」。陪審團協會理事長陳為祥說:『(原音)把國民法官當成學生,沒有辦法達到當時要國民參與的目的。』

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鄭文龍進一步批評國民法官制度是「羞辱國民的國民法官」,這套制度若再繼續推動,就是一種反民主,鄭文龍說:『(原音)這些國民法官,因為這個制度的設計,羞辱你,讓你覺得你抬不起頭來,你跟法官你是比不上他的,他有法學教育、你沒有,你只好變成背書的花瓶;我們的觀察證明、這幾場模擬審判證明了這個現象,法官的威權是非常強大的,他透過法學教育、法律知識的不足,來羞辱國民。』

鄭文龍指出,職業法官受過多年法學教育並經考試及格,他的強項不在事實認定,而是法律技術的專家,但國民則因豐富多元的社會經驗,強項在於事實認定,可是,國民法官制度居然捨棄國民最有價值的事實認定強項,反要他們去解釋法律。

陪審團協會呼籲司法院儘速通盤檢討,重新審視是否撤回國民法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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