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明年元旦上路 隨機抽選複查選任

台北市 / 高采葳 羅大偉 報導

《國民法官法》將在明年1月1日正式上路,今(9)日台北國民法官法庭也模擬最後一次的選任程序,現場會由檢察官、案件被告辯護人,向39位候選國民法官提出詢問,排除不適任的人選,最後再抽籤選出6位正式的國民法官、4位備選。

只要年滿23歲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連續居住滿4個月以上的民眾,未來都有機會審判重大案件,但在這之前得進行選任程序,審判長黃怡菁說:「訴訟當事人還是希望有一個公正無私的審判過程,藉由這個選任訊問程序,去了解每個人心中的一些想法。」

地方政府會先從名單中選出符合資格的人,再由國民法官審查小組複查,當有案件需要國民法官參與審理,這時候法院就會隨機挑選,候選國民法官到庭選任,而案件的檢察官跟被告辯護人必須到庭,對候選國民法官進行詢問,檢辯雙方、法官和民眾平起平坐,透過一對一問答,選出6位國民法官,加上4位備選,讓人民參與司法,不再只是說說而已。

司法院院長許宗力說:「人民參與公權力的行使,這個是過去所沒有的,也就是說我們讓人民參與司法權力,共同參與司法案件的審判,還有法院判決。」台北地院行政庭長兼發言人黃珮禎說:「其實在選任的程序,因為需要去做一些答題的動作,盡量避免讓他到了國民法官之後,才發現他不適任。全台各地法院舉辦了100多場模擬庭,陪審制歷經30多年的努力,打破司法舊制度,國民法官參與案件審理,讓法庭不再只是冷冰冰的交互詰問,未來要說的更白話,更多了些庶民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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