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證主管看客戶交易跟單達23億 金管會命令解職

針對本國銀行銷售 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缺失,金管會 1 日祭出第 5 波處分,總計有 14 家銀行受罰,罰金約 1800 萬元,但若加計前 4 波懲處,累計 5 波裁罰金額達 1 億 400 萬元。

國泰證券呂姓主管,由於利用其職務在盤中頻繁進出查詢特定客戶,並利用其所知悉的客戶委託紀錄,以其胞弟帳戶與客戶同步買進或賣出相同有價證券,跟單買賣金額高達23億元,因此,金管會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命令國泰證券解除該主管職務,而且依法這名呂姓主管3年內不得回鍋金融業。

金管會證期局指出,去(2016)年9月有人匿名檢舉國泰證券負責後台交割的呂姓主管,在2014年3月至2015年6月間利用其職務在盤中頻繁進出查詢特定客戶委託紀錄檔(Log),並利用其所知悉的客戶委託紀錄,以其胞弟帳戶與客戶同步買進或賣出相同有價證券。

證期局表示,以前也曾發現證券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之便,與客戶同步買進或賣出相同股票的情況,不過,國泰證券這名呂姓主管跟單情況之久、買賣金額之大相當罕見,也違反證券交易法第56條及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18條第2項第1款規定,因此,依法命令國泰證券解除這名呂姓主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