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首審彰化鐵路高架化 要求提高財務自償率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3日電)彰化市鐵路高架化可行性評估計畫今天首度在國發會審查,會中決議不退件,但要求縣府重新整合周邊整體土地的開發效益,提高財務自償率後,再送國發會整合轉送行政院核定。

根據彰化縣政府工務處的網站資料,彰化市鐵路高架化工程以原線高架四軌佈設方式規劃,高架路段北起大肚溪南岸,南迄大埔截水溝,全長9.5公里,工程消除4座陸橋、4處車行地下道,同時新設金馬及中央2座通勤車站,擴大鐵路高架化效益。

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今天首度審查彰化市鐵路高架化可行性評估計畫,彰化縣長王惠美、彰化縣政府工務處長林漢斌等人都出席會議,會中做出決議,在不退件的前提下,高架化朝四軌建設的大方向開發立場不變,但要求縣府重新整合周邊土地的開發效益,提高財務自償率。

針對國發會作出的決議,彰化縣長王惠美指出,彰化市鐵路高架化從民國100年開始啟動至今,也有10年歷史,原本就應該進入國發會審議,但2年前國發會臨時取消會議,今天終於向前跨了一大步。

王惠美說,大家都認為應該要有鐵路高架化,但是針對縣府財務狀況有點爭議,原本鐵路高架化只是兩軌,但彰化站為台鐵山海線的交界,因此配合中央將兩軌變成四軌,縣府必須再增加負擔約為新台幣20多億元,縣府會再跟相關單位協商,以最好財務狀況陳報國發會審議。(編輯:陳仁華)110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