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日報爭議不斷 媒觀、台少盟聯合聲明這樣說

國語日報爭議不斷 媒觀、台少盟聯合聲明這樣說

新頭殼newtalk

國語日報社的董事會改選爭議,教育部日前已向台北地院,聲請解除其全體董事職務。針對此次爭議,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以及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今(20)日特地發出四點聯合聲明, 籲請主管機關教育部,應將此案交由司法釐清「主管機關對媒體之角色問題」,謹守「政媒分離」分際,健全董事會運作,朝公共化發展、完善經營,以落實實踐兒少權益。

財團法人國語日報社董事會改選爭議一事,教育部在12日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聲請解除國語日報社全體董事職務,並請求指派臨時董事,協助國語日報回復健全運作。針對此次爭議事件,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以及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今(20)日發出聯合聲明。

聲明中提及,依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媒體素養是兒少的權利。《國語日報》作為以兒少為主要受眾的媒體,更應藉此機會,積極發展成實踐兒童及少年傳播權利的公共媒體,針對國語日報爭議事件媒觀與台少盟提出以下四點聲明。

(一)、經營權與主管機關兩問題切勿混淆。

國語日報社自1948年創刊以來,經營權與主管機關歷經更迭,造成今日之現象實有其難以釐清的歷史因素。然目前董監事中並無教育部代表乃是事實。雖教育部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但以財團法人之資金捐贈者的角色而言,教育部是否與國語日報社存在捐助關係,卻在未明的狀況,應交由司法釐清;但主管機關對媒體之角色問題以及國語日報之定位問題,應該謹慎認真面對。

(二)、落實監督,謹守「政媒分離」分際。

台灣曾經歷經當時經黨政軍三退運動與民主化的媒體改革歷程,國語日報社並未在當時的過程中轉型成為一個獨立自主的媒體。但媒體經營之獨立性已是民主社會的基礎與全民共識。對於教育部基於主管機關權責勇於任事,處理爭議的態度,應予以肯定。但若確認教育部與國語日報之捐助關係,後續章程之修訂與董事之遴選攸關政府於媒體董事會中的角色,影響國語日報之經營甚鉅,教育部應謹守「政媒分離」之原則,避免造成政府干預媒體自主的情事發生。

(三)、健全董事會運作,朝公共化發展。

國語日報社董事會改選爭議,顯示了董事會運作的紊亂,實乃歷史共業。教育部除本於主管機關職責,敦促國語日報社修正並完備其捐助章程與董事遴選程序,更應藉此回歸其做為媒體的本職。我們建議主管機會可以參考各國公共報業的發展與機制展,將國語日報朝公共化發展,建置成為台灣第一個公共兒少媒體。一來解決「政媒分離」的紛擾,二來也可確保國語日報的獨立自主。

(四)、完善國語日報經營,實踐兒少權益。

在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中提到,應保障兒少的傳播權,確保兒少能獲得所需或有利資訊,以及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這也突顯出以兒少作為主要閱聽眾的國語日報,存在於台灣社會的重要性。國語日報不應該僅是一份以注音國字編印的國語文媒體,應該積極發展成為一個實踐兒童及少年傳播權利的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