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門廣場周邊景觀條例 三讀

基隆市國門廣場工程即將完工,市府訂定周邊地區城市景觀自治條例,與市民共享市容改善成果。(記者王世明攝)
基隆市國門廣場工程即將完工,市府訂定周邊地區城市景觀自治條例,與市民共享市容改善成果。(記者王世明攝)

▲基隆市國門廣場工程即將完工,市府訂定周邊地區城市景觀自治條例,與市民共享市容改善成果。(記者王世明攝)

為打造新國家門戶及塑造市港優質環境,基隆市政府訂定「基隆市國門廣場周邊地區城市景觀自治條例」,不過多年都被議會打回票,今年市府再度叩關,在議會定期大會審查會中,經議員們熱烈討論,終於在二十六日一讀審查通過,並於昨(二十九)日經大會三讀通過,基隆市府除感謝議會的支持外,並表示將與民共享市容改善成果。

基隆市做為台灣頭,以國家首都東門戶定位,配合行政院國際郵輪母港政策,推動「市港再生標竿計畫」,隨著港區周邊重大建設如城際轉運站、國門廣場、郵輪廣場、東岸旅客中心、西岸旅客中心、立體豎梯等工程陸續完工,海洋城市公共環境已大幅改善。惟周邊都市景觀缺乏管理,讓國際遊客與國民觀感欠佳。為此,市府一○七年起推動景觀自治條例,特訂定「基隆市國門廣場周邊地區城市景觀自治條例」,並提送議會審議,不過都被打回票。

基隆市府表示,自一○五年起推動市港再生標竿計畫、山海城串聯再造計畫,大基隆歷史場景再現整合計畫,藉由港、城、丘格序、文化帶動城市發展及人本理念,將開放空間、人行環境、道路系統整合串連,並將水岸解嚴、市區與上山路徑串連形成具基隆特色的環境。隨後並進行地區溝通作業,召開多場次會議與各界交流及廣納民意,努力與各界溝通,希望透過自治條例,藉由參與促進民眾重視環境景觀,並建立城市認同感。

基隆市府也表示,該自治條例配合國家重大建設,以國門廣場周邊地區為劃設範圍,優先於市區中作為城市景觀計畫示範區域,更於擬訂及審議階段納入民眾參與,凝聚地方發展共識後,訂定適地適性之城市景觀計畫,以符合地區所需,並導入獎補助機制,增加港區周邊地區私人建物之外觀改善誘因,同時強化市民參與公共事務之文化能量,有效改善及維護整體都市環境景觀,以達具體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