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人權專家評估,國家人權委員會設在監察院

台灣公民團體推動設置「國家人權委員會」將近20年,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邀請國際人權專家來台,針對如何符合聯合國「巴黎原則」來設置國家人權委員會,進行思辨與討論。三位國際專家今(28)日召開記者會說明評估成果,在考量修憲不易及五權分立原則後,建議將國家人權委員會設於監察院。

1993年聯合國大會通過《巴黎原則》,要求各國確保人權機構具備獨立性、廣泛職權與多元代表性的準則。目前全球約有130個國家成立了國家人權機構。今年1月,總統蔡英文在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上承諾,今年會對如何設置國家人權委員會做出明確決定,而亞太地區國際人權組織也認為,台灣是區域內最可能設置國家人權組織的下一個國家。

「亞太地區國家人權機構論壇」(The Asia Pacific Forum of National Human Rights Institutions, APF)以及「亞洲人權發展論壇」(Asian Forum for Human Rights and Development, FORUM-ASIA)應人約盟之邀,協助安排Rosslyn Noonan女士、Sushil Pyakurel先生及Agantaranansa Juanda先生等三位經驗豐富的國際專家到台灣進行國家人權委員會評估任務。

在評估小組的五日行程中,其諮詢的對象包括24個民間團體、內政部、教育部、司法院、監察院與立法院等,也在昨日向副總統陳建仁與數位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說明這數日來的初步觀察與評估結果。

20170728-立法院跨黨派國際人權促進會上午舉辦「國際專家來台評估國家人權委員會結果發表會」,圖為評估小組中的國際專家Rosslyn Noonan。(蘇仲泓攝)
20170728-立法院跨黨派國際人權促進會上午舉辦「國際專家來台評估國家人權委員會結果發表會」,圖為評估小組中的國際專家Rosslyn Noonan。(蘇仲泓攝)

立法院跨黨派國際人權促進會上午舉辦「國際專家來台評估國家人權委員會結果發表會」,圖為評估小組中的國際專家Rosslyn Noonan。(蘇仲泓攝)

Rosslyn Noonan表示,多方拜訪後,可感受到台灣各界對於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強烈的支持,對於三個設置方案,包括「獨立於五院外」、「設於總統府」、「設於監察院」,評估小組認為,在台灣五權分立的結構下,考慮有效運用資源及符合「巴黎原則」後,他們建議最適合設於監察院下,並可將英文名稱由The Control Yuan改為The Guard Yuan。

民進黨立委、立法院跨黨派國際人權促進會會長尤美女則補充,設在總統府雖可涵蓋五院,但可能有擴權疑慮;而監察院目前的職權是對違法或失職的政府官員予以彈劾、糾正,若未來國家人權委員會設於監察院,則必須對監察法及監察院組織法進行修改,以結合人權保障、促進及教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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