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終止婦女受暴日 婦幼隊授多變保身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5日電)台北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表示,今天是「國際終止婦女受暴日」,有鑑於近期發生多起女性遭尾隨襲擊或騷擾案件,提醒民眾謹記遠離危險4字訣「多變保身」以防範自保。

婦幼警察隊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近2個月發生多起女性遭尾隨襲擊或騷擾案件,警方除至北市各級國小(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加強宣導人身安全,也將婦幼安全納入大專院校通識課程,設計各式有關性別暴力的宣導主題,以強化學生危機意識的建立,提升自我防禦能力。

由於今天為「國際終止婦女受暴日」,婦幼警察隊也特別赴國立台灣戲曲學院宣導,並傳授遠離危險4字訣「多變保身」的防範自保原則。

首先,「多」人行動,不論是上課、放學時段、甚至是平常外出,儘可能結伴同行,以防遭遇危險時可以互相救援,也不容易成為歹徒下手的目標。

其次,「變」換路線,對於例行性的活動、上班、上學或返家等的行走路線,建議可多換不同路徑、搭乘不同交通工具,並與親友保持聯繫,在使用手機或聽音樂時,不妨抬起頭前後左右觀看,聽聽是否有人跟隨在後的腳步聲,對於突如其來的歹徒攻擊,要以「多變」來及早模擬因應危險,才能在危機發生時處變不驚。

以及「保」護自己,所謂防人之心不可無,尤其是陌生、神情異常、帶有酒味、感覺在當下時間及地點不該出現者或可疑車輛靠近,都應遠離;另,若遇到佯裝特定身分者請求幫忙或帶人去某處時,應禮貌拒絕,立即離開。

最後,防「身」工具,可隨身攜帶防身小工具,以提升自救能力,降低被害風險,遭歹徒襲擊時可善加運用,像是使用手電筒照射歹徒眼睛、警報器或高哨音手環發出強大聲響等,可在第一時間嚇阻歹徒行為,爭取逃跑機會,或是邊脫離現場邊呼救,也可引起旁人或旁車的注意與救援,以協助報警。

婦幼警察隊強調,現行法律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的方法而為性交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為猥褻之行為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另有跟蹤騷擾或妨礙自由行為者,恐涉及刑法、性騷擾防治法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等責任。(編輯:張銘坤)109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