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終止婦女受暴日 抵制不法侵害

【記者方笙楠臺北報導】11月19日跟蹤騷擾防治法三讀通過,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當日在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宣導課程中隨即提出相關法律規範內容及求助方式,也帶著學生響應即將到來的「國際終止婦女受暴日」,一起捍衛人身安全,抵制不法侵害!

跟蹤騷擾防治法即將在公布後6個月施行,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已展開人身安全宣導,對於痴迷糾纏過度追求者,可採取以下方式應對: 一、尋求協助:將狀況告訴值得信任的家人、朋友、同事或鄰居等;如無受暴力攻擊之虞,喝斥對方,迅速逃離,大聲呼救,並請路人協助打電話報警。 二、避免接觸:可請家人、同事、大廈管理員過濾來電或訪客,如有聯絡必要,宜透過第三人(如朋友)傳遞資訊。 三、記錄過程:對反覆或持續的侵擾,請記錄被痴迷糾纏的過程,並提供給警察處理。 四、報警處理:至就近警察機關報案,尋求保護,經警察機關對行為人為書面告誡後二年內,再有跟蹤騷擾行為,就得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另外保護令有效期間最長為二年,自核發時起生效,行為人違反保護令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

強化提醒,對於實行跟蹤騷擾行為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如有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現已有專法管制,勿以身試法!

最後呼籲,為防止他人危害身心安全、行動自由、生活私密領域及資訊隱私,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藉由「國際終止婦女受暴日」的宗旨: 「拒絕女性受暴,消除性別暴力」,再次喚起社會大眾共同改變譴責被害者的社會氛圍,嚴正指責不法侵害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