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經濟》歐盟再生能源新目標 將具國家約束力

【時報編譯張朝欽綜合外電報導】歐盟一資深官員周三表示,歐盟可能擴展再生能源的國家目標,以確保歐盟能如期達成減碳目標。

執委會正在起草一重大的氣候變遷法案,預計七月公布,將在所有經濟部門刪減溫室氣體排放。

執委會氣候相關事務負責人Diederik Samsom周三表示,該法案可能會為歐盟27國設定具有約束力國家目標,包括增加風力或太陽能等能源的使用。

歐盟目前的目標是到2030年,再生能源使用占比要達32%,而在2019年的比率為20%。此一目標需要再提高,以便讓歐盟能實現新氣候目標,即到2030年整個經濟的淨排放量,要比1990年的水準減少55%。

目前各會員國之間,再生能源的占比差異很大。瑞士在2019年的再生能源貢獻,約占總能源消耗的50%以上,而馬爾他、盧森堡和荷蘭可能在10%以下。

設下具約束力的國家目標,可以更容易解決這種區域內的不平衡,而且現在歐盟許多國家也正在規劃大規模的再生能源擴展,讓一致性更容易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