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體法立院三讀 體育署今說明角色.立場

【Dredres Lraakaroko / Iku Lo'oh 張治平 台北市】 2017-09-01 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終於在8月31日三讀通過,針對過去單項運動協會遭家族壟斷以及壓迫選手等負面傳聞,本次修法通過設立了選手申訴機制,並對選手的發聲平台訂定相關保護條文。 (教育部體育署副署長 林哲宏: 我們在特定體育團體裡面,應該要設運動員委員會,就是那個運動員,在這個團體裡面,在特定體育團體裡面有一個發表意見聲音的地方,也就是依例規定它成立一個運動員委員會,這是首次放進來的。) 新修訂的國民體育法,將帶領體育協會朝向「組織開放化」、「設立仲裁機制」、「強化監管措施」三大重點前進,不過體育署長林德福坦言,目前最大困難就是就是協會改選。 (教育部體育署長 林德福: 協會的改選就是,這次因為把它們的裡面的這種會員成分做了一些規範,譬如說運動員是一定要進來,就是至少要有五分之一以上,那還有就是團體會員跟個人會員。) 中華隊在台北世大運的表現,再次燃起國人對於體育發展的關注,為了持續這股熱潮,署長林德福承諾會儘快完成協會改選以及組織章程的修訂,在未來扮演好輔導和監督的角色。 [原民台新聞影音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