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體法/國體法修正案打假球?體育署釋疑

體育署副署長林哲宏。▲(圖/張育嘉攝)
體育署副署長林哲宏。▲(圖/張育嘉攝)

今天教育部體育署舉行「106年度獎勵學校體育績優團體及個人」頒獎典禮,體育署副署長林哲宏表示,《國民體育法修正案》已由蔡英文總統公布,各協會需在2018年3月20日完成改選,他也針對先前民眾的質疑做出回覆。

頒獎典禮在今天下午於輔仁大學舉行,原本體育署長林德福會親自出席,不過因公務在身,由林哲宏出席,他在致詞時表示,今(20日)蔡總統已公布實施《國民體育法修正案》。

林哲宏指出,《國體法》分做2個部分,首先法律層面,《國體法》下41個子法,必須在半年內完成,另一個則是各單項協會改選,必須在今起半年內完成改選,也就是107年3月20日前必須完成改選。

先前傳出《國體法》明訂協會總理事席次35席,團體理事席次需佔17席,被外界質疑這是在「打假球」,保留舊有的協會勢力,林哲宏表示,這是因為在9月4日舉行輔導委員會議時,體育署希望協會、體育改革聯會提出意見,並在9月15日開會時統整。

林哲宏指出,當時這只是討論案,會議結束後,委員也沒有採納一定要17席的提案,目前《國體法》為:運動員理事要占整體理事至少五分之一、個人會員及團體會員,均不得高於全體理事二分之一。

除此之外,要加入協會「會員入會須經理事會審查」,林哲宏則解釋,這是依據《人民團體法》規定,且協會沒有正當理由不能拒絕會員入會,如果有人真的被拒於門外,協會必須親自向體育署解釋原因。

至於11月30日加入協會報名截止日期,林哲宏表示,目前仍在討論是否要放寬報名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