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類大執法 餐館怨成本加重
紐約市今年8月開始針對垃圾回收新規展開執法,強制要求商家必須如同住家做垃圾分類。市清潔局(Department of Sanitation)1日派員到法拉盛說明新規與罰則,提醒商家避免挨罰;餐館業者則指出,新規逼迫店家耗費人力專門分類垃圾,加重經營負擔。
大法拉盛商會(GFCC)1日在皇后區公共圖書館法拉盛分館舉行商業垃圾分類新規座談,出席者有市清潔局協調員范艾克(Nick Van Eyck)、市議員顧雅明與皇冠垃圾處理公司(Crown Container)負責人安東納奇(Gerry Antonacci)。范艾克表示,商家以往不需要細分垃圾種類,可直接交給回收車,不過市府去年推出「零廢棄」(Zero Waste)計畫,強制商家做垃圾分類,經過一年宣導期,今年8月展開執法。
范艾克指出,商家必須按照家庭垃圾分類準則,把可回收垃圾分為兩類,第一類是金屬、玻璃、硬質塑膠瓶罐與飲料紙盒,第二類是紙類。不可回收垃圾則有錫箔紙、塑膠袋、保利龍、髒汙的餐盒容器等。如果販售食物的商店面積超過2萬平方呎,或是食品製造廠逾2萬5000平方呎,還得回收有機物,如丟棄蔬果與廚餘。
商家若違反垃圾回收條規,首犯處以100元罰金,再犯是200元,第三次為400元。范艾克提醒,許多餐館挨罰,就是看到回收車人員把金屬玻璃類及紙箱一起扔車內,以為這兩種垃圾不需分開,但必須分開裝好。
小商家紛對新規表示不滿,曾經營咖啡貝果店的艾瑞卡‧布拉索伊(Erika Brassoi)表示,法拉盛多數餐館缺人手分類垃圾,加上租金高、店鋪狹小,沒有空間擺放。「清潔局為什麼不設置分類處理垃圾箱?商家可直接把分類好的垃圾丟入,不必傷腦筋店裡沒地方做回收。」
過去幾個月「旺角28」屢吃清潔局罰單,張經理曾多次指出,把垃圾提早擺到街頭就會吃罰單。問題是每次要處理十幾桶垃圾,根本不像分類家庭垃圾簡單,等於逼商家耗費好幾個人力專門來處理垃圾,加重經營負擔。
范艾克表示,研究發現商家有54%的垃圾可分類,商家不想挨罰,可從源頭想辦法減少垃圾,減少耗費的盒子、塑膠袋、包裝等,「長遠來看對商家有利,能省下大筆錢」。有關垃圾分類新規可上網:nyc.gov/zerowastebusines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