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別亂丟! 南市透過錄影取締已告發869件

「垃圾別亂丟!」,台南市政府環保局已針對亂丟垃圾熱點,裝設移動式55台錄影器材蒐證,加上破袋檢查或不定期派員稽查等方式進行取締。環保局指出,今年1至9月亂丟垃圾已依廢棄物清理法告發處分869件,各罰款新台幣1,200元到6,000元。

市長黃偉哲表示,環境整潔是一個進步城市的表徵,鄉親千萬不要貪圖一時的方便,隨意丟棄垃圾造成環境的髒亂,大家一起維護台南成為一個宜居的城市。

環保局長林淵淙說,最常被亂丟垃圾的地方,第1名是十字路口(菸蒂、檳榔渣、飲料杯)、第2名電線桿、第3名是偏遠地區,大都是丟置垃圾包;因為偏僻地區無路燈、人煙罕至,難以架設監視器材,如果民眾發現亂丟垃圾地點請向環保局舉發,環保局將立即處理。

環保局表示,定點站崗、警示標語、監視鏡頭,軟的、硬的全都派上,為了守護環境清潔,只要丟一次、就罰一次;民眾也可利用手機、攝影機或車輛行車紀錄器等器材,拍攝隨意亂丟垃圾的車輛車牌,向環保局檢舉,經查證屬實,可依已繳納罰鍰金額10%發給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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