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伏變攻堅後挨槍 分局坦承疏失

埋伏變攻堅後挨槍 分局坦承疏失

刑警張宏彰,為了緝匪中槍,兩顆子彈,差點要他命,豐原分局事後坦承疏失,原來張宏彰負責埋伏勤務,臨時被調來支援破門攻堅,來不及穿上防彈衣,才會遭歹徒偷襲;血的教訓,殷鑑不遠,10年前中港路的警匪搶戰,折損了兩名小隊長,當時就是因為沒穿防彈衣,不幸殉職!

員警張宏彰中槍送上救護車,兩顆子彈,一顆貫穿腹部、一顆卡在肝臟,歹徒躲廁所放冷槍傷中要害,並非湊巧,而是警方失算。

豐原分局長許慶豐:「這個同仁是在樓下執行駕駛任務,所以他是拿著器具上去的,所以他是疏忽掉(沒穿防彈衣)了。」

案發第一時間,警察局長也到醫院關心,聽到分局長報告,臉色一沉,不過人在槍戰現場的偵查隊長,卻是這麼說的。

豐原分局偵查隊長高庭煌:「在攻堅的過程當中,我們都有穿防彈衣,(歹徒)由底下往上開(槍),這是角度的問題。」

第一時間救人優先,究責擺後面,還好張宏彰手術後,幸運擺脫死神糾纏,隔天的記者會,偵查隊長才改口坦承,張宏彰並沒穿防彈衣。

豐原分局偵查隊長高庭煌:「我們怕(跟監)曝光,所以他第一時間是沒有穿防彈衣,(攻堅時)沒有發現到他原來,是沒穿防彈衣上來的,所以這部分是我們,比較疏忽的地方。」

警匪駁火時,歹徒殺紅眼,子彈不長眼,員警肉身,全靠這件防彈背心,保護軀幹要害,因為血的教訓,曾經發生過。

2004年6月,台中警方為了追捕綁匪,結果跟監組的兩位小隊長李進富跟葉錫財,就是擔心曝光沒穿防彈衣,雙雙中彈殉職。

疏失究責都是事後諸葛,相信每位員警的家人,只盼望衝鋒陷陣後,能平安回家最好。(民視新聞喬祖豫、陳建華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