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大火涉案女點香未熄滅 深夜聲押獲准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5日電)高雄「城中城」大樓惡火46死,涉案黃姓女子因點香未熄滅完成引燃,今晚被依過失致死等罪聲押、郭姓男子籌出6萬元前來交保,高雄地方法院晚間11時多裁定收押禁見。

高雄鹽埕區「城中城」社區大火,造成46死41傷,涉案郭男、黃女遭警方傳喚說明時供詞反覆,今天上午分別移送高雄地檢署複訊,檢方複訊後認為51歲黃女和52歲郭男均涉刑法第173條第2項失火燒毀住宅、第276條過失致死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向高雄地方法院聲押黃女,郭男諭令6萬元交保。

高雄地檢署指出,黃女因前後供述矛盾,與現場鑑識跡證不符,並有逃亡、勾串證人及滅證之虞,且她除涉及刑事責任外,檢方已著手清查其名下有無財產,以利保全扣押,維護被害人求償權益。高雄地方法院晚間10時召開羈押庭,並於11時多裁定黃女羈押禁見。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黃女與郭男是男女朋友,兩人14日凌晨在城中城大樓1樓,由郭男向友人借用的房間內發生爭執,但郭男明知黃女有點香不熄滅習慣,卻未提醒就先離開,有未善盡維護責任之嫌。

黃女部分則因明知點燃沉香,離去前應注意火苗有無完全熄滅,卻疏於注意未將使用過沉香熄滅,即置放在室內沙發椅旁騎車離去,導致未熄滅火苗燃燒到住處物品,引發火勢迅速延燒,並造成46人身亡,41傷。(編輯:張佑之)11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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