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悲劇有法規可預防 魯明哲批20年來政府無作為

城中城大廈火災罹難者家屬在事故現場進行招魂。(圖/記者黃威彬攝)
城中城大廈火災罹難者家屬在事故現場進行招魂。(圖/記者黃威彬攝)

[周刊王CTWANT] 高雄城中城大樓造成46死41傷的大火,是國內26年來最慘重的火災傷亡事件,立委魯明哲今(18)日在立院內政委員會質詢指出,類似老舊複合式大樓在各縣市幾乎都有,其實有相關法律可以預防,只是政府一直不介入,呼籲除了補強法規的不足,更要落實各項公安檢查,不要讓人民生活在恐懼中。

魯明哲說,根據營建署的資料,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上路前核發使用執照的建物,共有18,195棟,其中有46.75%尚未成立管委員,顯見仍有很多建物的現況不明,隨時都有可能成為公安未爆彈。

魯明哲舉桃園市中壢區為例,有財神大樓、亞洲廣場、親親來來戲院等類似高雄城中城大樓的建物,這些都是台灣經濟起飛年代興建的大樓,且地處精華地段,未來機場捷運A22、A23的出口也都在這附近,但都因缺乏管理以致逐漸荒廢,加上產權複雜要進行危老都更有一定的難度,所以成為「治安新死角、公安未爆彈」。

「其實這些老舊大樓不管是沒有管委會、還是沒有辦理公安安檢申報,都有相關的法律可以預防。」魯明哲指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5條第3項規定,在條例實施前,未成立管理組織並報備的公寓大廈,各地縣市政府得分期、分區、分類,擬訂計畫,輔導召開;他說,許多人都說要進行老舊建築大體檢、修法補強,但這20年沒有政府介入。

魯明哲說,歷史不能一再重演,究竟何時可盤整完畢?何時可以完成混合型大樓的整建?事在人為,政府不能再無作為,尤其城中城大樓的悲劇,因為住民多數為獨居老人或經濟弱勢人口,多半依靠當地里長及慈善團體協助,住戶繳不出大樓管理費,連買16支滅火器1萬多元,因經費不足,直到13日才用五倍券將剩下的餘額付清,也無法設立管委會來綜理大樓安全等相關問題,這現象也顯示台灣的貧富差距不斷擴大之中、孤獨老人的問題越來越來越嚴重。

魯明哲強調,強化社會關懷及補強公安漏洞,這兩個面向一定要政府介入,才有可能處理,希望內政部、衛福部要發揮政府的功能,確實解決國內老舊大樓的公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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