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補習班少東猥褻4女學生!次數高達115次 教育處出手了
基隆市一名林姓補習班教師涉嫌猥褻4名國中女學生,犯案次數高達115次!基隆地院一審判決出爐,依權勢猥褻罪判林男3年8月徒刑,另對少年犯強制罪,共93罪,判刑3年,得易科罰金。對此,基隆市教育處表示,獲報後立即啟動調查,並於今年4月對林男做出解聘與終身不得聘用的行政處分,盡速阻絕補習班風險,保護學生安全。
據了解,林男為某知名補習班負責人的兒子,畢業後於補習班內任職,主要負責國中生的課業輔導。然而,林男自2022年2月至2023年5月間,常以討論課業為由,將4名女學生單獨帶到茶水間,趁機撫摸其腰部、胸部、腋下等部位,猥褻次數高達115次。
基隆地院審理時,結合被害人指述及證人證詞,認為林男未盡教師義務,違反少女意願猥褻或妨害少女身體自主權,依猥褻罪22罪各處7月,有期徒刑3年8月; 另判強制罪93罪各判刑3月,執行有期徒刑3年,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對此,基隆市政府教育處表示,接獲本案通報後,除了立即進行無預警稽查,並加速調查且召開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經認定林男涉及對學生性騷擾及妨害性自主行為屬實,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2款及第3款規定,決議林男應予解聘或解僱且終身不得聘用或僱用,並登錄全國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
針對補習班若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案件,基隆市政府皆依「短期補習班不適任人員通報、調查及認定作業流程」進行通報及無預警稽查。若經司法及社政單位調查,確認有損害兒少權益之情事,除依法處以罰鍰或追究刑責外,也會提報至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認定涉案教師永久或4年內不得聘用或僱用。
另外,為有效防範補習班突發事件的事證保存,基隆市政府刻正研擬補習班監視器補助計畫並編列預算,預計在民國114年度透過公私協力,鼓勵補習班設置監視器,提供學子更安全、健康的學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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