堪比1450?大馬前總理夫人涉索賄13億 月花70萬雇網軍「帶風向」

   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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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頭殼newtalk] 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布(Najib Razak)日前被馬來西亞法院判監12年,成為馬來西亞史上首位被法庭定罪判監的首相。而他的妻子羅斯瑪(Rosmah Mansor)因砂拉越學校太陽能計畫弊案被控洗錢、逃稅等罪名。她的前特別助理9日以證人身分出庭,揭露羅斯瑪曾收下業者650萬令吉(約新台幣4564萬元)的款項,還指她非常注重個人形象,每個月花10萬令吉(約新台幣70萬)雇用網軍反擊負面消息。


綜合外媒報導,羅斯瑪在這起弊案中面臨3項指控,其中包括在2016年向日拔控股(Jepak)高層索取1億8750萬令吉(約新台幣13億元),作為該公司獲得砂州360所鄉間學校安裝太陽能合約的報酬。羅斯瑪的前特別助理里扎曼梳出庭證實,羅斯瑪在協助日拔控股取得合約後,分2次收下共650萬令吉的款項,分別送到布城的首相官邸和吉隆坡的私邸。


里扎曼梳在作證時提到,羅斯瑪令公務員生畏,因為她在他們眼中是一名凶悍的首相夫人,並可左右首相對付他們。他也發現羅斯瑪在行政機關有很大影響力,政府官員常覺得難以拒絕她的要求,還常試著得到羅斯瑪的歡心,盡力滿足她的所有要求。里扎曼還透露,羅斯瑪很注重個人形象,他2012年受指示成立網軍,羅斯瑪每月給予10萬令吉經費,由他管理的網軍主要任務是監督網路針對她的極端和給予負面形象的內容予以反擊,並提到羅斯瑪還希望媒體增加她的知名度。


羅斯瑪律師團先前已多次抗議該證詞,指其帶有成見,一些證詞內容等同對羅斯瑪「人格謀殺」,還提出禁止媒體報導里扎曼梳出庭作證的內容,但承審法官9日駁回申請。而馬來西亞吉隆坡高等法院7月28日宣判,2009年至2018年期間擔任馬來西亞首相的納吉布將國家基金「一馬發展公司」(1MDB)公帑轉移到私人戶頭,被控背信、洗錢、濫權等七項罪名全部成立,判刑12年併科罰金2.1億令吉(約新台幣14.7億)。納吉布因此成為了馬來西亞首位被判罪的前首相,此案更被視為馬來西亞政府反貪腐的指標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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