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密電有誤卻告輸 蘇嘉全批檢方草率傷清白

綠盟理事長蘇嘉全表示,外交部密電已證實為印尼代表處自行臆測。(圖/翻攝蘇嘉全臉書)
綠盟理事長蘇嘉全表示,外交部密電已證實為印尼代表處自行臆測。(圖/翻攝蘇嘉全臉書)

國民黨去年提出一份駐印尼代表處密電,指稱時任總統府秘書長蘇嘉全等人排除外館,向印尼高層謀利,蘇遂提告4名藍營黨政人士加重誹謗罪,台北地檢署今(27日)給予不起訴處分;對此,綠盟理事長蘇嘉全聲明,對檢方草率調查感到非常遺憾也憤怒難平,並指這結果是對其一生清白,再次造成嚴重侵害,將會向檢方提出再議,盼能杜絕惡意羅織名目造謠抹黑的政壇歪風。

蘇嘉全不滿指出,國民黨4位黨務主管去年7月沒有任何證據,就惡意指控他在擔任立法院長時勾結仲介私人企業,挾國營事業前往印尼貪汙謀利。他表示,即使自己很快透過新聞稿、社交媒體公開說明,前往印尼僅是選後謝票,根本無關任何私利,甚至當地台商後援組織也出面清楚交代當時行程安排,國民黨人卻依然不斷惡意繪聲繪影、羅織罪名,故才提告。

蘇嘉全說,外交部駐印尼代表處今年1月即針對本案去函台北地院說明,除釐清該份密電日期誤植外,更清楚指出該電報指涉牟利等事並非該處電報本意,且證明電報內容是「代表處同仁自行臆測而生誤解」。他進一步指出,經濟部國營會今年5月也去函地院,清楚說明油電糖水等國營事業,迄今在印尼無任何投資,且「並未有任何國家利益遭受損害」,直接證明他前往印尼無關任何國營事業,更無任何謀利可言。

針對台北地檢署給予國民黨4名被告不起訴處分,蘇嘉全痛批,該密電充斥扭曲惡意的幻想臆測,日期誤植僅只是通篇電文中最微小錯誤,檢察官卻以「日期誤植電報為真」,做為不起訴理由,令人百思不解,難以置信。他認為,地檢署不僅全然漠視外交部與經濟部等相關單位致地院函文,他本人更是自始至終從未接到過出庭通知,難以想像司法調查過程的草率程度,置國民權益於何顧。

蘇嘉全表示,4名國民黨被告明知未盡查證義務,漫天扯謊惡意評論,意在打擊立場不同的政敵,在外交部及經濟部提出說明後,真相早已大白,卻仍在法庭狡辯開脫,至今不願道歉令人不齒。

「本人一生清白,人格不容毀滅,因此將提出再議!」蘇嘉全呼籲,檢察機關應秉持公平公正的態度,勿枉勿縱,對於惡意抹黑的政治歪風,注入司法清流,端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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