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買房牛步 駐泰外館多花2億

中國時報【楊孟立╱台北報導】 外交部2002年起研擬駐外館舍購置計畫,但監察院調查,外交部疑有規畫不周或執行落後,以致浪費公帑。以駐泰外館購置計畫為例,早在2003年就列為優先購置館舍,結果卻拖至去年才正式簽約,導致購屋經費從首次核定的2億8360萬,追加到4億6590萬,徒增近2億,遭監察院要求檢討改善。 對此,外交部表示,已收到調查報告,現正研議回覆內容。 報告指出,我國駐外館處、宿舍過去多以租賃方式辦理,為節省巨額租金支出,並配合政府推動駐外單位合署辦公及統一指揮政策,外交部於2002年底研擬「外交部購建駐外館、宿舍分級表」,針對「保產」「保值」及 「保安」等要件評估,規畫15年內完成16個館、宿舍購建計畫。 根據外交部2003年出爐的購建分級表,泰國館舍被列為最優先目標物,計畫2至5年內完成購入;當時,泰國政府也同意我方購建。但監院調查報告指出,當時若購建館舍,既可提高行政效率,亦可節省巨額購建成本,但外交部及駐泰代表處未掌握時機,2009年更因故將泰國館舍自最優先名單去除,直到去年才簽約。 這段期間,適逢泰國政府推動不動產刺激政策,購館經費從2011年核定的2億8360萬元暴增至4億6590萬元,還不含因未購入館舍而多支出的租金5000萬元,及新購館舍後續裝修工程。 此外,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館舍於2013年,也獲行政院核定4億7501萬作為購置金,但駐處未能在原訂時間完成選定物件及議價作業,錯過房價低點,直到2年後才完成購置。由於房價上漲及歐元匯率波動影響,總經費也被迫調高至6億2718萬。 監院表示,外交部購置部分館舍常因掌握時機不佳,以致實際購置經費較原核定數額增加甚多,應檢討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