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合法停留第11次自動延長30天

內政部移民署宣布,考量國際疫情仍嚴峻,針對二○二○年三月廿一日(含)以前入境且目前尚未逾期停留之外國人,第十一次自動延長其在台停留期限。詳情請上「移民署」官網或https://www.immigration.gov.tw/。

移民署強調,為避免國際人流移動造成防疫破口及降低社區防疫負荷,針對合法停留超過一八○日之外國人,於去年七月十七日起至今年四月十三日間,十度宣布自動延長三十日,本次為第十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