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合法停留第7次 自動延長30天

內政部移民署宣布,考量國際疫情仍嚴峻,針對一○九年三月廿一日(含)以前入境且目前尚未逾期停留的外國人,第七次自動延長其在台停留期限三十天。

移民署表示,為避免國際人流移動造成防疫破口之風險及降低社區防疫負荷,針對合法停留超過一八○日之外國人,之前已六度宣布自動延長三十日停留期限之措施,本措施仍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疫情發展狀況之評估,適時檢討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