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合法停留超過180日 期限第10次自動延長30日

內政部移民署今(13)日宣布,針對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入境且目前尚未逾期停留之外國人,第10次自動延長其在台停留期限。   圖:移民署提供
內政部移民署今(13)日宣布,針對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入境且目前尚未逾期停留之外國人,第10次自動延長其在台停留期限。 圖:移民署提供

[新頭殼newtalk] 考量國際疫情仍屬嚴峻,內政部移民署今(13)日宣布,針對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入境且目前尚未逾期停留之外國人,第10次自動延長其在台停留期限。

移民署強調,為避免國際人流移動所造成的防疫破口,以及降低社區防疫負荷,針對合法停留超過180日的外國人,之前於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3月12日間,9度宣布自動延長30日停留期限之措施,這次為第10次。

移民署進一步說明,該措施仍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疫情發展狀況之評估,適時檢討調整。相關延期要件及注意事項,詳情請參考「問答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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