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新冠病患興訟 要求醫院開馬用驅蟲藥治病

新冠疫情肆虐,不只政府許多強制防疫措施,常遭民眾起訴指控違反人民自由,現在就連醫院也無法基於專業對病患施以最適合的治療方式;全美各地近日有多起起訴醫院的案件,要求提供驅蟲藥伊維菌素以治療新冠確診患者,其中部分獲法院允許,多數則被駁回。

伊維菌素目前已被聯邦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批准,用於蛔蟲、蝨子或輕微寄生蟲感染的症狀,但一些保守派媒體所宣稱的「治療新冠功效」則尚未經研究證實,也尚未獲得FDA許可;FDA並警告,大量服用伊維菌素可能導致噁心、嘔吐、腹瀉、癲癇、譫妄等症狀。

但FDA的結論顯然無法令病急亂投醫的民眾信服,許多病患及家屬不但要求醫院開出伊維菌素的醫囑,甚至還起訴不願意配合的醫生;紐約州律師洛里戈(Ralph Lorigo)就代表了兩起起訴醫院強制開立伊維菌素醫囑的案件,該兩起案件都獲勝訴。

洛里戈表示,他堅信伊維菌素有效,且起訴的民眾只是要求得到「適合人體劑量」的伊維菌素;他並批評不願意開立伊維菌素醫囑的醫生說:「醫生不因為穿上白袍就可以自命為神,我不支持他們的論點。」

不過,同類型案件的其他判決中,法院對於強制醫院開立伊維菌素醫囑的態度仍有所保留,紐約州高等法院在9月份就以相關醫學研究未臻完備為由,判決醫院不需依照病患意願開立伊維菌素;當時判決中表示:「FDA尚未通過伊維菌素用於治療新冠肺炎,貿然開立或使醫院及醫師負擔醫療不當之風險,本院不能強制醫院進行違反醫學道德之行為。」

醫院對於病患用盡各種手段只為得到伊維菌素不以為然,紐約大學醫學院教授卡普蘭(Arthur Caplan)表示,醫院不可能開立可能會對病患造成傷害的藥物,且若由病患和法官決定給藥種類,無疑是「外行領導內行」;他說:「請尊重醫療專業,到醫院看病取藥跟去餐廳要求客製化餐點是兩回事,若根據法院判決就能強制醫院開立醫囑,絕對是場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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