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校長會議將討論學雜費 教部樂見提調整配套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8日電)大專校院校長會議將於28日舉行,並探討學雜費調整機制。教育部表示,樂見校長們提出調整幅度要件、公式或配套機制等建議,將與學校共同尋求各界共識。

110年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訂於1月28、29日在雲林科技大學舉行,第一天下午議題討論時間安排「高等教育品質與學雜費調整機制之探討」。

國立大學校院協會理事長、清華大學校長賀陳弘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國內大學學雜費已有17年未調整,嚴重影響高等教育發展,公私立大學等各協會或協進會都非常關切;這次大學校長會議特別闢有議題討論時段,將討論學雜費等數個高教共同關切的重要問題。

賀陳弘指出,弱勢學生的就學權益一定會被保障,但也應該關注長期壓制學雜費究竟是有利或有害,同時還得考量17年來物價持續上漲、受雇員工平均薪資上漲等情況,希望藉由此次大學校長會議共同討論,如何因應高教品質與學雜費調整之間的問題。

教育部指出,現行大專學雜費調整皆依「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辦理,學校完成校內相關資訊及研議公開程序後,經教育部審議及核定者,可調整學雜費,教育部並未凍漲,107學年度有16校申請調整學雜費,108學年度有2校申請,109學年度尚無學校提出申請。

關於學雜費調整議題,教育部認為,應考量整體經濟環境、弱勢家庭學生負擔、學校教學資源等因素,教育部也樂見校長們提出校務與財務資訊公開配套機制、調整幅度要件及公式等建議,教育部會與各大學共同積極尋求各界共識。(編輯:陳清芳)110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