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 4/10起受理報名

提升台中市大專青年學生職場工作經驗,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彙集市府各機關工讀職缺,今年暑假期間提供共四五○個、為期二個月的公部門工讀機會,凡設籍台中市四個月以上的大專學生,即可報名,但不包含尚未入學、應屆畢業生、空中大學學生、空中進修學院學生、夜校生、進修部學生、延畢生、研究生及曾參加過公部門暑期工讀學生;工讀期間自七月一日至八月卅一日,待遇每月二萬六千四百元,歡迎踴躍報名。

勞工局長張大春表示,透過公部門暑期工讀,讓台中市在學大專學生不僅在暑期獲得實質的薪資、減輕經濟負擔外,更可及早瞭解公部門運作形態、學習職場相關技能及服務民眾的應對能力,培養正確職場工作觀念、充實工作知能。今年暑期工讀報名資訊已公告在勞工局官網,一般身分學生報名期間自4月10日起至4月14日止,特定身分學生(身障者、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原住民等)因需準備相關佐證文件,報名期間則自4月10日起至4月2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