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變違建?》概括承受郝市府決策,柯市府辯論狀為遠雄背書 多處自我打臉

大巨蛋「撤銷建照」官司,由民團對前郝龍斌市府提告,近期宣告將出爐,雙方辯論書狀你來我往。經細查,台北市府身為被告,在這起爭訟中的辯論書狀,卻出現前後立場不一,以及為遠雄背書的情況,如柯文哲曾說周邊的商業量體過大、貪婪的財團,如今卻在正式的法庭辯論狀中稱「商業無喧賓奪主」,前後態度差異之大,有如「人格分裂」。易信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黃俐表示,市府此舉恐作為遠雄日後與市府爭訟援引的證據,以及法庭認定事實的判斷依據,增加市府輸掉後續近10個爭訟的機會。市府法務局長袁秀慧坦言,自己並不曾被徵詢這個問題,由都發局委外律師經手,顯見市府的總體法律思慮戰並不完備,給了遠雄在法律戰中突擊的空間。

民團告北市府 出現柯市府和遠雄在法庭並肩合作的怪現象

在這起案子中,民團身為原告,市政府為被告,遠雄在法院要求下以參加人身分答辯,民團指該建照審查時不但程序瑕疵,就連審查基礎都有不確實與偽造的嫌疑,市長柯文哲身為郝龍斌市政府的承繼人,基於市政延續性,概括承受該官司,台北市政府在法庭上,卻成了與遠雄並肩對抗民間團體的情況。

國民黨副主席郝龍斌(右)積極佈局,成立「新未來」辦公室,將「拿回台北」列為2018年的首要目標,一定要拉下台北市長柯文哲(左)。(資料照,顏麟宇攝/影像合成:風傳媒)
國民黨副主席郝龍斌(右)積極佈局,成立「新未來」辦公室,將「拿回台北」列為2018年的首要目標,一定要拉下台北市長柯文哲(左)。(資料照,顏麟宇攝/影像合成:風傳媒)

市長柯文哲(左)身為郝龍斌(右)市政府的承繼人,基於市政延續性,概括承受該官司,台北市政府在法庭上,卻成了與遠雄並肩對抗民間團體的情況。(資料照,顏麟宇攝/影像合成:風傳媒)

經檢視三方辯論書狀,各方自當為自身辯護,然而,若聚焦柯市府為了處理當前與民團的建照糾紛,卻更多地傾向遠雄方,產生的文字與日前對遠雄叫囂有別的立場,讓人很難相信,這樣自我矛盾的內容,同樣出自北市府。

園區內商業設施過大?柯市府前後立場反覆

舉例而言,民團質疑大巨蛋園區為「文化體育園區」,怎麼有這麼多商場,懷疑遠雄偷渡空間,且商業凌駕體育空間,對此,北市府與遠雄的辯論立場則「幾近一致」。

市府在辯論狀中表示,大巨蛋園區內的商業設施面積僅佔10%,體育文化佔89%,足見並無商業喧賓奪主及主輔異位的情形,市府還在書狀中畫底線寫道:「本來即未設有文化體育設施量體必須大於商業的限制,更不以二者量體大小作為判斷其「主輔關係」,也說,大巨蛋採中空挑高球體設計,球體無法計入樓地板,也不該用「樓地板」計算面計,商業設施也該達一定規模才能產生足夠經濟效益。就辯論狀看來,市府在建照撤銷官司中,選擇為遠雄龐大的商業量體及被犧牲掉的體育文化空間背書,賦予遠雄該作為正當性。

20160428-大巨蛋工地因市議員考察首次開放.屋頂未蓋.內部積水.上下映照(陳明仁攝)
20160428-大巨蛋工地因市議員考察首次開放.屋頂未蓋.內部積水.上下映照(陳明仁攝)

市府在辯論狀中表示,大巨蛋園區內的商業設施面積僅佔10%,體育文化佔89%,足見並無商業喧賓奪主及主輔異位的情形,卻與和遠雄官司的見解相反。(資料照,陳明仁攝)

北市府大巨蛋案調查報告 與訴訟辯詞完全相反

反觀2015年初柯文哲成立的「廉政透明委員會」調查大巨蛋案,當時製作的「大巨蛋案調查報告」第39頁、第十點中明確指出「遠雄大巨蛋公共建設與附屬事業之比重顯有本末倒置,形成一反客為主之BOT案,違反促參法立法本意」,簡言之,廉政透明委員會報告結論認遠雄大巨蛋「主附設施倒置」,顯然與現正進行的建照訴訟稱「無主輔異位」是完全顛倒的立場,甚至與柯文哲公開稱「貪婪的財團」差異甚大,北市府在只經過1年多時間就有南轅北轍的說法,簡直可以「人格分裂」形容。

2015年初柯文哲成立的「廉政透明委員會」調查大巨蛋案,明確指出「遠雄大巨蛋公共建設與附屬事業之比重顯有本末倒置,形成一反客為主之BOT案,違反促參法立法本意」,與現在立場相反。(取自大巨蛋案調查報告)
2015年初柯文哲成立的「廉政透明委員會」調查大巨蛋案,明確指出「遠雄大巨蛋公共建設與附屬事業之比重顯有本末倒置,形成一反客為主之BOT案,違反促參法立法本意」,與現在立場相反。(取自大巨蛋案調查報告)

2015年初柯文哲成立的「廉政透明委員會」調查大巨蛋案,明確指出「遠雄大巨蛋公共建設與附屬事業之比重顯有本末倒置,形成一反客為主之BOT案,違反促參法立法本意」,與現在立場相反。(取自大巨蛋案調查報告)

北市為遠雄背書,2011年都審不用審防災人數

除此之外,市府在此件官司中落於白紙黑字的辯論狀,當中還可見為遠雄作為「背書」的味道,而這樣的背書,意味著,柯市府與遠雄的其他近10件官司,都必須概括承受市府在眼前這起糾紛中所言,也意味遠雄可能在接下來的任一官司中,會以市府為其背書的文字,證明公司所為是市府「認可」的,市府屆時就必須承擔所有已經脫口的文字構成的法律效力,增加輸掉爭訟的風險。

比方說,民團質疑市府在建照核發前的「都市設計審議」時,遠雄提供的是不實或低報的大巨蛋園區人數,嚴重影響救災。但市府的辯論狀中反駁,都審時根本不需要審防救災人數。市府書狀是這樣表示:大巨蛋的都審歷程從2007年到2011年6月28日,與都審人數相關的「防災、救災空間及設施設備配置事項」,該規定是於2011年1月6日才增加的審查項目,規定剛好是在審查期間內才擬定,因此,「當時自不須將此增加的條文納入審議範疇事項」,顯然,市政府的態度是,遠雄在都審時不需要審理防、救災,相應的人數也就無所謂了。

2016-07-13-遠雄集團趙藤雄大巨蛋記者會-防災避難功能說明-陳明仁攝
2016-07-13-遠雄集團趙藤雄大巨蛋記者會-防災避難功能說明-陳明仁攝

北市府曾經質疑大巨蛋的防災人數問題,由遠雄集團趙藤雄親上火線解釋,如今北市府卻為大巨蛋找理由解套。(資料照,陳明仁攝)

綜上,當柯政府透過聘來的律師擬出的辯論書狀,只著眼於贏得眼前與民團的建照爭訟,而選擇「與過去立場有別」的言論文字,或為遠雄在大巨蛋案中的作為「背書」,則市政府就必須承擔與遠雄現正進行中的其他近10個訴訟,遠雄可能會據市府書狀加以攻訐,以贏得其他爭訟,到時的市政府就甚難推翻前面的書狀內文字,法院也易以此作為判斷的依據。

前後矛盾陳述 很可能被遠雄引用

黃俐對此表示,「如果不利於己或前後矛盾的陳述,被其他訴訟的對造拿來引用,即有可能會被法院認定產生自認效力」,她說,「簡單說,就是一個人(指柯市府)必須為他曾經說過的話負責,而不是在甲法庭說A,乙法庭說B。」她認為,若市政府的書狀寫了一些不利於己的事情,被遠雄拿來另一個訴訟用,雖然不生拘束法院的效力,但仍可作為法院認定事實的判決依據與證據,且對造遠雄一定會引用。

20170322撤銷大巨蛋都審結論與建照行政訴訟更一審言詞辯論庭前記者會
20170322撤銷大巨蛋都審結論與建照行政訴訟更一審言詞辯論庭前記者會

若市政府的書狀寫了一些不利於己的事情,被遠雄拿來另一個訴訟用,雖然不生拘束法院的效力,但仍可作為法院認定事實的判決依據與證據。圖為撤銷大巨蛋都審結論與建照行政訴訟,更一審言詞辯論庭前記者會。(曾原信攝)

袁秀慧:市府沒有人諮詢過

據此,進一步詢問北市法務局長袁秀慧,市府是否有預先準備相關以防備遠雄未來可能的反擊。袁秀慧坦言,市府此次與民團的建照爭訟,是都發局委外律師事務所處理的,不經她手,自己也不會過問,她只能事後看辯論狀。對於上述因市府前後立場不一,而易遭遠雄攻訐,袁也直言,市府沒有人向她諮詢過此一可能性,不過,若出現前後立場不一而互相扞格的問題,市府就該到法庭解釋歧異原因。

據了解,袁秀慧在當前在大巨蛋案上,市長室方面只願意讓她關心與遠雄的BOT合約修約部分,其他爭訟她並無權過問,相關權力掌握在市長室手中,不容置喙。

20161213-台北市法務局長袁秀慧13日出席「台北市法規查詢系統優化」記者會。(顏麟宇攝)
20161213-台北市法務局長袁秀慧13日出席「台北市法規查詢系統優化」記者會。(顏麟宇攝)

台北市法務局長袁秀慧在當前在大巨蛋案上,市長室方面只願意讓她關心與遠雄的BOT合約修約部分,其他爭訟她並無權過問。(資料照,顏麟宇攝)

至於此次建照撤銷訴訟將於4月宣判,袁秀慧也以其律師專業表示,可能會出現3種情況。其一,法院認定遠雄取得的大巨蛋建照不合法,撤銷建照,大巨蛋立即成為「違建」,必須拆除的可能性是有的;其二,建照合法,不需撤銷,原告民團可再訴;其三,民團在此案進入行政法院前,已先走「訴願」程序,但當時遭判定提告人不是當事人,無訴願資格,此次判決可能出現的情況是,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此案需重回訴願程序,由訴願委員會(府外委員9人,府內2人)自我檢視當時判定提告人非當事人的決議是否應當,並就建照事項審理。

20170404-SMG0034-E01-柯市府與遠雄進行中之爭訟列表-01.png
20170404-SMG0034-E01-柯市府與遠雄進行中之爭訟列表-01.png


相關報導
大巨蛋變違建?》獨家!柯文哲、遠雄「護蛋」 聯手抗民團
大巨蛋變違建?》獨家!民團控遠雄低估都審人數 市府竟幫回:法條事後增修,無需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