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實現「流量變現」 旅遊產業積極轉型拚高營收

▲燦星旅遊行銷部總監張克羣認為,利用大數據加以分析觀察,能提高整體公司營收。(圖/資料照片)
▲燦星旅遊行銷部總監張克羣認為,利用大數據加以分析觀察,能提高整體公司營收。(圖/資料照片)

隨著科技進步、數位化的發展,大數據分析的應用範圍越來越廣,面對全球龐大的觀光商機,台灣旅遊市場也追上趨勢,近年來許多業者積極運用大數據協助產業轉型。燦星旅遊行銷部總監張克羣就指出,數位環境時代中可創造的流量和點擊率的內容,很有機會轉換成高營收,若是在大數據方面能加以分析觀察,更能提高整體公司營收10%到60%的收益。

現代人因為工作忙碌,越來越喜歡透過旅行紓壓,每個人都能分享旅行中的開心事件,但卻不是每家業者都懂得運用此方式提升營收。其實,所有旅遊商品都可以在網路瀏覽,也可被拆成零件式的進行各家價格比較,在這些比較行為之下,可創造流量內容,包含旅人的文章創作、消費者的口耳相傳、拍攝的美麗照片,或是VR體驗的心得,都是富有高含金量的流量來源或數位資產,若是可以善加運用數據,將可適度調整商品結構,進而提升營收。

▲旅遊網站結合虛擬實境,讓消費者耳目一新。(圖/翻攝自品牌官網)

到底如何利用數據去提升營收?張克羣認為,舉凡公司有經營獨立網站、內容文字、圖片、Video、虛擬實境 VR、Facebook粉絲專頁、YouTube頻道或Instagram等,若再加上線上線下的虛實整合數據,在數位環境時代中,只要可創造流量和點擊率的內容,就就能提升營升狀況。

他舉例,一個好的旅遊商品,若是只有文字敘述,根本就無法吸引現在的消費者,如果增加了Video、FB(口碑)、美美的照片,將創造更多行為流量及點擊,再將這些消者的行為轉化成數據分析,可調整商品創造更多的獲利。

張克羣再以燦星旅遊2017年、2018年2年的營收對比,他運用了Google數據觀察、關鍵字操作、社群媒體操作及公司內部VR虛擬實境上的投入,大量提升消費者在商品上的興趣,進而增加流量及點擊率,整體訂單營收則上升近1倍,營收大約7300萬左右,若以1個月來計算,每個月數據變現收入可多達600萬左右獲利。

張克羣指出,其他業者若是以同樣的情境做處理,最終將可以增加公司整體營收來源,而且若投放廣告再透過數據演算優化後,相信收益將會更多。「就像我們這次推動公司內部VR虛擬實境,使消費者在商品瀏覽上停留較久,廣告行為再次行銷操作,『大數據變現』則可實現。」不過,他提醒,要注意的是,在內容創作運用上必需合法授權內容後才能執行,日前他們也持續與Google保持操作上的建議調整進行合作,透過每次的精準數據化統計及演算法分析,創造出最優化的網站與廣告配搭機制,達成有效推廣獲利。

▲旅遊業者推動公司內部VR虛擬實境,使消費者在商品瀏覽上停留較久,廣告行為再次行銷操作,『大數據變現』則可實現。(圖/翻攝自品牌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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