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學術研討會 聚焦裁判憲法審查新制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4日電)司法院大法官110年度學術研討會今天開幕,聚焦法院審判與裁判憲法審查制度。院長許宗力致詞時說,學者、審判實務界的相互交流,將提供裁判憲法審查制度實踐上應注意的面向。

主題為「法院審判與裁判憲法審查制度」的研討會今天上午於法官學院開幕,研討題目包括「行政法院審判與裁判憲法審查」、「民事審判與裁判憲法審查」、「刑事審判(實體法部分)與裁判憲法審查」、「刑事審判(程序法部分)與裁判憲法審查」。

許宗力致詞時表示,以憲法的精神解釋適用法律,不只是大法官的職責,也是各級法院法官的職責。因此,一、二審法院的裁判未依憲法的意旨解釋適用法律,可以作為上訴的理由;終審法院判決有此情形,則可能受到憲法法庭就其裁判進行憲法審查。

許宗力說,各法院與憲法法庭間,就維護憲法各有其分工,就有如棒球內野手與外野手一般,只有在擔任內野手的各級法院漏接時,作為外野手的憲法法庭才進而補位。

許宗力表示,裁判憲法審查是由憲法法庭來審查終審法院的裁判,應特別注意的是,大法官不應任意以自己的憲法價值判斷取代終審法院的價值判斷,應僅在終審法院漏未進行憲法價值的衡量,或者衡量有明顯瑕疵的情形,才由大法官介入審查。

許宗力指出,新制施行在即,大法官以法院審判與裁判憲法審查制度為主題進行研討,報告人、與談人都是學界與實務界的一時之選,相信會帶來精采可期的互動對話。

現行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將於民國111年1月4日更名為憲法訴訟法並正式施行,大法官審理案件將全面司法化,採取裁判化及法庭化,並建立「裁判憲法審查制度」,使大法官憲法審查效力擴及於法院確定終局裁判。(編輯:李錫璋)110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