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被提名人楊惠欽:限制新聞自由須有法源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5日電)立法院今天審查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立委關注,修法管制假新聞是否侵犯言論自由。大法官被提名人楊惠欽說,新聞自由若要限制,一定要透過法律來限制,且要符合比例原則。

立法院臨時會今天舉行全院委員會,審查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並依序對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楊惠欽、蔡宗珍、謝銘洋、呂太郎等人進行詢問。其中,楊惠欽今年59歲,現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兼院長,專長為行政法類、財經法類。

無黨籍立委陳玉珍指出,拒絕紅色媒體23日在凱道有遊行,指特定媒體太親中,她要問,政府是否應做一定規範;若要規範,媒體各種顏色都有,也有很多親綠媒體,要做一樣的對待。國民黨立委童惠珍也說,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但也不能無限擴張,最近立法院通過幾項修法遏止假新聞,會不會變相成為政府控制言論的工具。

楊惠欽表示,人民的新聞自由若要限制,一定要透過法律來限制,限制也要符合比例原則;假新聞要透過法律限制它,至於是否侵犯到個別的言論自由,要有法律明文依據,立法本身要考量公、私利益的衡量,也要通過比例原則的檢驗。

另外,陳玉珍也問,台灣是不是一個國家,依憲法規定,中華民國的「固有疆域」是哪裡,除了台澎金馬還有大陸地區,是否還包括外蒙古。陳玉珍認為,中華民國憲法就是「抱殘守規」的憲法,中華民國除台灣外,還包含福建省,「台灣只是一個地名,而不是一個國名」。

楊惠欽說,憲法與憲法增修條文都有規定,「固有疆域很大很大」,但固有疆域的範圍有多大,很難講說大到哪裡。

陳玉珍說,事實上依中華民國憲法,固有疆域包括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只是治權不及大陸;她認為中華民國台灣地區跟大陸地區「現在就是一國兩制」,台灣是民主、選舉制度,大陸沒有直接民主制度,「不要提到一國兩制就好像蛇蠍猛獸一樣」;她問,若有政黨主張台灣獨立,是否違憲。

楊惠欽表示,台灣地區跟大陸地區制度不同,大陸地區是治權所不及;至於政黨是否違憲的審查,是大法官職權事項,可能形成具體個案,她今天是被提名人身分,不方便表示意見。(編輯:楊凱翔)108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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