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火燒出台灣「護病比」問題,美國與澳洲作法更細膩

文/林奕甫

8月13日凌晨位於新莊的台北醫院發生火災,導致13人死亡、26人輕重傷。事件發生時,僅有一位護理人員值班,但卻有32床病人。因此,「護病比」再度成為大家討論的話題。

到底目前台灣醫院的護病比情形是如何呢?我們分別從醫學中心、區域醫院與地區醫院來看。

根據20185月衛福部公布的各醫院平均護病比資料。醫學中心等級的醫院,護病比最低的是馬偕兒童醫院,比例是16.3,也就是說一位護理人員平均照顧6.3位病人。最高則是中國醫,比例是18.3。大多數醫學中心的護病比,落在1717.9之間。

而區域醫院等級醫院中,護病比最低的是和信治癌中心,比例是15.9;最高的是衛福部八里醫院,比例是112.5。大多數區域醫院的護病比,落在19110.9之間。

地區醫院中,護病比最低的是台東聖母醫院,比例是10.1;最高是培靈醫院,比例是118.1。大多數地方醫院的護病比是小於16,其次是19111.9之間。

根據2015年的醫院評鑑標準,規定醫學中心的護病比是19,區域醫院是112,地區醫院是115。從這個標準來看,20185月時,所有醫學中心等級醫院都符合評鑑標準,區域醫院僅有一家不符合標準,地區醫院則是兩家不符合標準。

這樣看似幾乎所有醫院都合乎標準。不過,從這次臺北醫院的例子來看,以上評鑑結果看來並不能真正反映出實際的護理勞動情形。

護病比入法

在今年523日,衛福部預告了「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十二條之一修正草案,新制將護病比標準入法,明訂各層級醫院急性一般病床護理人員可照護病人數量的上限,違規者最重開罰新台幣5萬元,限期未改者最重可處分停業。而且從「人床比」改為「人人比」,醫學中心的護病比是19,區域醫院是112,地區醫院是115

而這樣的比例,跟其他有立法的國家相比,仍然偏高,且分類不夠細。畢竟醫院中,不同科別的病患需求不同,所以工作負擔也不同。

所以美國紐約州(New York State)與加州(California State)的法規,依據不同科別與情形,規範不同的護病比例,如下表。

能看出大多數科別所規範的護病比都小於16,只有紐約州的嬰兒房規範較高,比例是18

除了考量不同科別護理工作負擔不同之外,不同班別的負擔也不一樣,有些國家也會因此針對不同班別,訂定不同規範標準。

以澳洲昆士蘭省為例,他們便規定白班與小夜班的護病比是14,而大夜班是17,這個法律在2017年開始實施。今年昆士蘭護理人員聯盟(Queensland Nurses and Midwives Union),則準備更進一步推動新的立法,為不同科別的不同班別,規範不同的護病比標準。

回頭看目前衛福部的草案,醫學中心規範的護病比是1:9,跟其他國家中最高的1:8,相比還是較高。而且沒有依照不同科別與班別,訂定不同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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