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統長基假油案宣判 頂新近八億不法所得沒入 另罰800萬

頂新公司屏東廠向大統長基公司購買低價 莖假油品案,屏東地方法院今天(25日)審結宣判,頂新公司從2007年到2013年銷售及代工收入將近8億元應予沒收,另外,依據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判罰頂新800萬元,並且依詐欺罪,判處頂新公司油脂課長陳聰筆有期徒刑2年,屏東廠廠長曾啟明以及品管組長蔡俊勇各6個月有期徒刑,曾啟明和蔡俊勇兩人可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以上訴。

屏東地檢署102年偵辦大統長基油品違法添加銅葉綠素以及 莖假油案,查獲頂新公司向大統長基買進低價 莖假油品,屏檢起訴指出,蔡俊勇在檢驗採購大統長基原油之後,發現 莖有銅葉綠素與棉仔油等添加物,曾經向曾啟明以及陳聰筆報告,但,兩人為了降低成本,仍持續向大統長基購進相同油品,賺取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