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央行提醒 數位貨幣均屬非法

(中央社台北19日電)中國人民銀行(大陸央行)發布訊息提醒,有個別企業冒用央行名義,將相關產品冠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發行」,或是謊稱央行發行數字(數位)貨幣推廣團隊,企圖欺騙公眾,藉機牟取暴利。

大陸央行強調,央行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數位貨幣;Digital currency),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和企業發行法定數位貨幣,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所謂數位貨幣,均非法定數位貨幣。

中國人民銀行貨幣金銀局15日發布「關於冒用人民銀行名義發行或推廣數字貨幣的風險提示」,並作以上提醒。

大陸央行呼籲,某些機構和企業推出的所謂數位貨幣以及所謂推廣央行發行數位貨幣的行為,可能涉及傳銷和詐騙,請廣大公眾提高風險意識,理性謹慎投資,防範利益受損。

大陸央行強調,中國大陸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人民幣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印製、發行。以人民幣支付大陸境內的一切公共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並提醒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共同維護人民幣的正常流通秩序。

另據中新經緯報導,大陸央行研究法定數位貨幣時日已久,但還沒有正式時間表。2016年1月20日,央行召開數字(數位)貨幣研討會,表示已成立專門的研究團隊,爭取早日推出央行發行的數位貨幣。

去年11月,大陸央行印製科學研究所還聘用數位貨幣、區塊鏈領域人才。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也在印製科學研究所基礎上成立,並在今年掛牌。

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此前對媒體表示,央行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原型方案已完成兩輪修訂,未來有望在票據市場等相對封閉的應用場景先行先試,但推出暫無明確時間表。106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