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抗癌藥入醫保 民怨看得到摸不到

大陸醫保部門自今年3月起,將臨床急需、價格較高的創新藥降價並納入醫保目錄,包括抗癌藥共119種藥品,但如今傳出有部分民眾反應,納入醫保的藥品看得到卻摸不到,讓政策美意大打折扣。醫界專家指出,醫院使用新藥必須經過相關遴選過程,需要一段時間,呼籲政策應進一步鬆綁,對醫療機構使用談判藥品提供支持,以提高醫院使用新藥的意願。

據中國藥學會對1420家樣本醫院的統計數據顯示,2018至2019年納入國家醫保目錄的腫瘤創新藥,進入醫院的比例約為25%。談判藥品為何難進醫院?首都醫科大學國家醫療保障研究院副研究員曹莊說,目前,醫院是保障談判創新藥落地的主要渠道,但醫療機構是否使用談判藥品、使用率多少,直接影響著談判藥品政策的實施效果,醫院配新藥也需要一個過程。

北京協和醫院藥劑科副主任趙斌說,當談判藥品進入醫院,首先將經過藥品遴選,由醫院的內部組織「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負責。一個獲得上市資格的藥品,需要很長一段時間,積累足夠多的證據,才能被醫生詳細地了解、掌握藥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資訊,很多藥品出現的嚴重不良反應是在上市數年後,隨著使用人數的增加才被發現。

趙斌說,當醫生確認提交用藥申請時,其所在的臨床科室會組織專家初步遴選,隨後將遴選結果提交給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進行審核,醫院會定期召開藥品遴選會。即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召開的頻率,決定新藥進入醫院的時間和速度。據了解,大陸大部分醫院召開藥事會的頻率較低,大醫院一般1年1次、半年1次,個別醫院幾年召開1次。而談判藥品進入醫保目錄的有效期為2年,這意味著,一些談判藥品還未進入醫院,就已過協議期。

曹莊表示,要保證所有談判藥品短期內讓民眾使用到,機率不大,目前仍有地區將談判藥品納入藥占比、費用增幅等考核指標範圍,這影響公立醫院配備藥品,特別是費用較高的創新藥,醫院不願意承擔風險。他建議,政策應進一步鬆綁,對醫療機構使用談判藥品提供支持。

據了解,大陸20餘個省級醫保部門頒布對應政策,對部分談判藥品實行「雙通道」的保障政策,即對參保人員的使用和報銷部分高價或特殊藥品,實行醫療機構、定點藥店共同保障的辦法。中國醫藥創新促進會執行會長宋瑞霖說,這解決了談判藥品進不了醫院導致的供應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