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經濟》浙江調整大工業分時電價:延長尖峰時段、拉大峰谷價差

【時報-台北電】面對當前電力緊張問題,大陸用電大省浙江省日前發布通知,對分時電價政策進行調整,並將於2021年10月15日起正式執行。從整體看,浙江此次調整延長了用電尖峰時段,並拉大峰谷分時電價的價差。

澎湃新聞13日報導,浙江省發改委官員對此表示,該省目前執行的銷售電價政策針對大工業、一般工商業、居民用電等設置峰谷分時電價,大工業必須執行,一般工商業、居民等可以選擇執行。其中,工商業峰谷分時電價分為尖峰、高峰、低谷三類,共6個時間區間,其中尖峰2小時、高峰10小時、低谷12小時。

官員表示,此次浙江將全年大工業電價尖峰時段由原19:00-21:00調整為9:00-11:00、15:00-17:00,尖峰時段由原來的2個小時增加至4小時,高峰時段由原來的10小時減少至8小時,低谷時段仍為12小時。

同時,為做好迎峰度夏度冬期間電力保障工作,在每年夏季7、8月份及冬季1、12月份,增設13:00-15:00為尖峰時段,上述4個月內全天尖峰時段由原來的2個小時增加至6小時,高峰時段由原來的10小時減少至6小時,低谷時段仍為12小時。

在電價方面,浙江省系統峰谷差屬於大陸最高的省份之一,最大峰谷差率超過50%。因此,考慮到系統峰谷差率大和大工業電價用戶峰谷用電量比例等因素,此次分別提高大工業尖峰電價每千瓦時人民幣(下同)5.6分、高峰電價每千瓦時6分,降低低谷電價每千瓦時6.38分。

官員指出,由於拉大了峰谷電價價差,尖峰、高峰時段的電價會有所上漲,低谷時段的電價會有所下降,對不同大工業電價企業會帶來差異化影響。企業可透過加裝儲能及太陽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優化用電行為等方式降低用電成本。(新聞來源:工商即時 李書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