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證實「3名台灣信徒」在廣東被捕:涉違反大陸刑法「這一條」

國台辦今證實,3名台灣一貫道信徒涉犯大陸刑法第300條相關罪名,被廣東省公安機關依法逮捕。(圖:維基)
國台辦今證實,3名台灣一貫道信徒涉犯大陸刑法第300條相關罪名,被廣東省公安機關依法逮捕。(圖:維基)

海基會秘書長羅文嘉4日曾表示有3名來自台灣的一貫道信徒在中國大陸遭逮,尋求海協會協助,不過沒有獲得回覆。大陸國台辦今(13日)證實,這3人涉犯大陸刑法第300條相關罪名,被廣東省公安機關依法逮捕,有關部門將「依法開展案件辦理」。

羅文嘉今主持背景說明會,再提到這3名一貫道道親,10月上旬赴陸廣東省中山市被捕,至今快兩個月還沒有任何消息,呼籲台北市長蔣萬安可在雙城論壇期間向陸方提及此事,給家屬一個答覆。羅文嘉說,這3人都是7、80歲的長者,不是去從事政治行為,都是一貫道道親,在民宅讀四書五經。

國台辦今則指出,台灣居民周某、江某、謝某等3人涉嫌「組織、利用會道門破壞法律實施罪」被廣東省公安機關依法逮捕,目前3人均已聘請律師。「有關部門將依法開展案件辦理,依法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

根據大陸刑法第300條,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