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冷吃鍋注意環境衛生與食材安全 北市衛生局專案稽查為民眾食安把關

冬天是吃火鍋的旺季,臺北市衛生局為了讓民眾有一個安心的外食環境,特別於今年9到10月成立稽查專案,針對火鍋店業者以及火鍋料食材進行專案衛生稽查。

衛生稽查科李慧芝科長表示,火鍋店食品衛生稽查重點包括「食品業者登錄字號」、「從業人員衛生」、「食材處理」、「作業場所設施衛生」、「設備與器具衛生」等,初查結果20家業者有部分衛生缺失,主要是以「食材處理及製程衛生」、「從業人員未依規定辦理體檢」及「設備器具不潔」3項不合格率最高,經過限期改善,複查結果都為合格。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規定,食品業者應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假若違反規定,經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1款,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另外,衛生局也在9月下旬針對火鍋店、餐飲店、市場、賣場、超市等執行火鍋料專案抽驗計畫,抽驗了菇類、鴨血、水血等45件常見的火鍋料及加工品,檢驗項目包括重金屬鉛及鎘、食品添加物(如防腐劑12項、殺菌劑、漂白劑、著色劑等)、動物性成分等。檢驗結果有2件鴨血產品驗出含雞成分,非百分之百鴨血,涉及標示不實,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同法第45條規定,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由於2件產品經追查產品來源為新北市業者,已移請新北市衛生局辦理,其餘43件產品都符合規定。

李慧芝科長表示,本次專案特別針對火鍋業者進行現場菜單標示及實際使用食材查核,發現餐飲業者提供的鴨血部分含有雞、鴨成分,為避免民眾誤解為百分百純鴨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已要求改正,並呼籲業者,有關「鴨血」產品之標示,若含有其他禽血,建議更改為水血、禽血、鴨血(水血)、鴨血(禽血)等,避免誤導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為了讓消費知道吃下肚的食材到底含有什麼原料,臺北市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5條規定,同時進行「牛肉原產地」、「火鍋湯底食材」、「基因改造食品」及「重組肉食品」等標示查核,結果都符合規定。假若違反規定者,依同法第47條第1項第10款,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臺北市衛生局再次呼籲業者,餐飲衛生需確實掌握食安「5要」秘訣:「食品業者要登錄」、「從業人員要體檢」、「食材來源要清楚」、「餐飲衛生要注意」、「食品標示要完整」等。同時提醒民眾在寒冬中享受火鍋的同時,也要注意均衡飲食與餐飲衛生,才能「吃得健康、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