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天2夜戒護standby 引爆法警逃難潮

北院準備給遭聲押被告過夜用的枕頭、床墊。(陳志賢攝)

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刑事訴訟法賦予律師偵查中羈押閱卷權,及深夜禁止訊問後,被告從搜索約談到被羈押,流程從過去2天1夜,變成3天2夜,第一線戒護的法警,不僅值夜壓力變大,還要為過夜被告鋪床、morning call,變相成為「房務員」。

今年4月28日夜間不訊問實施前,就有不少資深法警,寧可離家較遠,都想請調離開案件量大或常有夜間開庭的都會區地檢署,因值夜戒護開庭、辦理交保、解送嫌疑犯到看守所,在人力不足下,導致工作不堪負荷,形成一股「法警逃難潮」。

夜間不訊問實施後,地檢署法警負荷雖略減,但法院法警反因得戒護不夜訊的被告,出現工作壓力備增情況,尤其聲押被告律師有閱卷權,保障了被告權益,卻讓整個流程變得冗長,比過往多了1天1夜。

新制實施,最常面對名人或權貴3天2夜聲押,就是台北地院。北院老早就改善候審室設備,因應深夜不訊問,讓被留置過夜的被告,有較舒適的環境可充分休息。

有法警打趣說,僅有兩人值班的候審室,還得幫過夜的被告鋪床、換枕頭;天亮要morning call叫起床、提供如同飯店的拋棄式盥洗用具,最後還要送早餐,當下好像成了飯店房務員。

特別是各法院法警人力本就不足,當聲押3天2夜成為常態時,法警晚間11點前的加班費,僅有區區的時薪60元,不到勞工基本工資時薪一半。

深夜11點後依職等高低,雖有較多的2、300元加班費,相較陪訊律師,即便耗時坐著等待,也有萬元以上高時薪報酬入袋,第一線戒護法警加班費明顯偏低,很不合理。刑訴法保障了被告人權,但法警工作負荷、壓力、低薪、甘苦,卻無人聞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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