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判有罪?他:江宜樺還沒被制裁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太陽花學運期間因「323佔領行政院行動」,一審時11人因妨害公務、毀損公物等部分,分別被判3至5月不等有期徒刑,但煽惑他人犯罪部分,魏揚等6人獲判無罪。檢方上訴後,二審高等法院28日宣判大逆轉,包括魏揚在內一共17人都有罪,其中魏揚被判4月徒刑,全案可上訴。對此,民進黨立委賴品妤表示,當年下令的前行政院長江宜樺都還沒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是去現場呼口號的當事人卻被判有罪,這是任何人都無法接受的事。

民進黨立委賴品妤。(圖/翻攝自賴品妤臉書)
民進黨立委賴品妤。(圖/翻攝自賴品妤臉書)

賴品妤表示,324佔領行政院事件已經6年了,魏揚等8人被依「煽惑他人犯罪」起訴,本來一審他們是被判決無罪,今天高院二審卻從無罪改判4月有期徒刑,他無法苟同這樣的判決,支持當事人繼續上訴。

賴品妤指出,當初三一八運動會爆發,是因為前總統馬英九用經濟手段讓台灣和中國統合,這是許多台灣人都無法接受的事,因此才有三一八運動,也因為公民力量的集結和不畏強權地站出來,擋下了不公義的服貿協定。當初公民出來抗議根本原因是馬政權倒行逆施,是人民累積多年來憤怒的集結,終於在三一八運動下爆發,這根本就沒有誰煽動誰的問題,又何來「煽惑他人犯罪」?

他批評,6年前發生的324事件,讓我們驚覺原來國家暴力離我們這麼近,去年江宜樺對318學運表示「有人因驅離而死亡嗎?現場有人流血是跑去撞電線桿或跌倒受傷造成的」,當年下令的人,居然還會講出這種荒誕的言論,而且還沒受到法律的制裁,反觀只是去現場呼口號的當事人卻被判有罪,這是任何人都無法接受的事。

賴品妤呼籲,沒有正義就沒有和平,我們必須持續關注國家暴力造成的濫權事件,他也支持本案繼續上訴,也希望關心人權和司法的朋友,能一起持續關注此案,並且時時刻刻對國家暴力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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