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占行政院案二審逆轉 林昶佐:難以理解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8日電)太陽花攻占行政院案,二審改判魏揚等7人有罪。無黨籍立委林昶佐今天說,對民眾施暴的警察至今仍未找到,這樣的判決讓民眾很難理解、也不公平;民進黨立委賴品妤說,不能苟同這樣的判決。

太陽花學運323「攻占行政院」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魏揚等人無罪;高院今天宣判,認定魏揚、陳廷豪等7人成立煽惑他人犯罪,改判2月至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上訴。

林昶佐上午受訪時表示,前總統馬英九施政時期倒行逆施,讓許多反對運動風起雲湧,不是誰去煽惑可以達到的,再加上當晚對民眾施暴的警察,至今仍未找到,「這樣的判決,對一般民眾來說很難理解,也不公平」。

林昶佐表示,魏揚等人只是在現場呼口號,一審因此獲判無罪,二審卻逆轉,「這對一般民眾來講很難理解」;當時馬政府不斷讓台灣的經濟鎖進中國,引起許多人民反彈,對馬政府中國政策的反抗運動,根本不只318、323等運動,而是一路以來有跡可循、不斷累積的,絕非任何人可以透過煽惑達到。

林昶佐指出,當晚在前行政院長江宜樺一聲令下後,警方開始暴力驅離集會民眾,把人打得頭破血流,打人的警察至今都還找不到,只是呼口號的魏揚卻被判有罪,「讓人無法理解,也不公平」;未來一定要繼續上訴,也希望關心司法、人民集會遊行權利,以及關心警察權力過大的朋友,都應持續關注此案。

曾參與太陽花學運的賴品妤則說,她不能苟同這樣的判決,一審判無罪,二審判決卻逆轉,用「煽惑他人犯罪」是不合理的罪名;雖然上訴與否的決定是在當事人,但她不能接受這樣的判決。

前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也在臉書發文指出,324行政院暴力血腥鎮壓事件,真正該被追究的國家責任與下令者責任,迄今仍無下文;反而是站在第一線協助遭到毆打民眾的人,遭到以「煽惑他人犯罪」判決有罪,令人難以接受。

黃國昌說,早在2016年就已提出「三二四行政院暴力驅離事件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草案,在第9屆立法院未被排案審查,今年已再度提案,希望立法院能實質審議、完成立法,追究真正加害者責任。(編輯:張均懋)109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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