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加密貨幣(CBDC)是什麽?中美歐貨幣經濟的將來

Man Moving Through Data Center with Server Racks LED Lights
圖片來源:Getty image

作者:蘇民皓/香港國際問題研究所研究員

近年以來,加密貨幣(Cyrptocurrency)成為新型投資及支付工具,虛擬銀行發展亦越趨成熟。在後疫症時代,日常生活如何達致全面電子化,將會是一大命題。有見及此,設立中央銀行虛擬貨幣(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CBDC)的需求應運而生,除了作為支付方式以外,中央銀行加密貨幣亦有潛在其餘功能,例如外匯兌換平台、現金庫存對沖等等。現有的加密貨幣是建基於去中心化(Decentralization)的科技產物,相反而言,CBDC的存在單純是加強中央銀行地位的經濟工具,兩者的創造目的,有著根本性差異。因此,發展CBDC的政治風險比加密貨幣更為複雜,如何解決相關問題,將會決定未來各國搶佔電子支付市場的上限,加上在於大數據年代,電子經濟規模亦與實然國力息息相關,CBDC的政治經濟學,乃是各國必須認真探討的重要議題。

中、美、歐三大版塊都有就於中央銀行虛擬貨幣作出深入研究,全球先進經濟體系例如英國或者日本等等亦有發表相關計劃及報吿書,反映CBDC將會成為新型大國博奕戰場。根據美國智庫Atlantic Council報吿指出,巴西、加拿大、南非及法國等國的CBDC已經進入實際發展階段,中國、烏克蘭及瑞典更已推出先導計劃,試行中央銀行虛擬貨幣。CBDC發展的重要性顯然易見,各國應要利用自身政治優勢,推動虛擬貨幣發展,提升經濟實力。

甚麼是CBDC(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

整套中央銀行虛擬貨幣的技術系統,部份建基於分散式帳本(Distributed Ledger)的理論框架。分帳式股本一直以來都是用作分析區塊鏈技術的主要框架,相比起一貫銀行中央處理帳目的形式,DLT可以由所有用家共同管理,帳戶之間的互動紀錄分別儲存在各自的戶口,再用區塊鏈技術加密存取權,避免集中處理數據的安全隱憂,但最弔詭的是,CBDC雖然建基於分散式帳本框架,中央銀行亦同時扮演終端角色,變相將加密貨幣的特點埋沒,那麼發展CBDC的好處何在?

由於任何貨幣的信用基礎都來自交易辯識能力,不同於現金,虛擬貨幣沒有防偽特徵,必需利用電子技術,避免雙重支付(Double-Spending)的情況發生。雖然中央銀行可以成為單一仲裁機構,監管所有交易,但有鑑於私人市場加密貨幣的成功經驗,利用區塊鏈(Blockchain)及DLT的技術條件,外判部分電子程序,相信效率將會更為理想。可是,DLT的應用,亦都涉及去中心化及泛中心化的理念爭議。中央銀行固然能夠兼顧系統設計以及交易辯識的雙重角色,但是如果將系統日常運作外判至私人機構,國家經濟發展將會變得更為成熟,政府與商業世界更能做到相得益彰,但是自然就會失去部分央行獨有功能。

早於去年1月23日,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對於環球CBDC發展發表整套政策工具,促請各國跟從組織方向,共同推進新型貨幣發展。其中提到CBDC的最大突破,在於三合一的貨幣性質,不但能夠實現零售用途,亦能做到「批發性融資」(Wholesale Funding),以及電子貨幣的基本條件,跨越現金還有加密貨幣的既定功能。各國可以根據需要設定發展方針,更可以與商業伙伴合作,設計出不同模式的CBDC模型,例如以私人戶口系統管理的「Token-based CBDC」或者是公私合營的「Two-Tiered CBDC」。除此以外,CBDC更能突破地域所限,發展成為外匯選項,能與境外金融機構進行交易的

「Cross-border model」。加密貨幣以往只能成為投資工具及零售貨幣,而CBDC的突破,正正就是將虛擬貨幣的功能,推廣至貨幣擴張(Money Creation)。

假設中央銀行選擇完全自行控制貨幣運作,CBDC的出現某程度上是將央行的功能昇華到更高層次之上。根據美國聯邦儲備銀行(Federal Reserve Bank)研究顯示,倘若中央銀行能夠設立官方CBDC使用系統,利用政府優勢,建立可行的運作模式,商業銀行的中轉地位將會大大減低,由於CBDC可以避開民營銀行以及私人企業的技術控制,中央銀行在制定貨幣政策時將會擁有更大主導權,亦能減少商業銀行面對現金不足,需要借助國家儲備渡過難關的不穩定因素。

除了影響銀行體系結構以外,CBDC的發展亦為貨幣擴張(money creation)程序帶來革命性改變。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在2019年的一份論文提到,任何國家在試行CBDC之先,必須利用現有央行體制,加強創始時期監管,否則民營銀行存款儲備可能就在無形之間慢慢減低,繼而影響整體銀行體系的穩定性。因此,央行必須制定CBDC加入國家經濟體系後的既定「Lending Process」,從而確立新型貨幣擴張模式。IMF提議各國,可以利用三方合作,在虛擬貨幣試行階段,將CBDC與現金儲備分開處理,先由民營銀行向央行借下虛擬貨幣,再讓民營銀行與私人機構兌換現金貸款,保障各方穩定發展。或者可以利用央行功能,將CBDC直接借出到私人機構手中,通過民營銀行與中央銀行的日常運作,讓民營銀行自行決定債權審核,再與私人機構進行兌換虛擬貨幣,將部份央行職能外判,但是這種模式之下,央行可能需要面對信用風險,兩者各有利弊。

CBDC的現時發展概覽

CBDC的軍備競賽,說穿了就不僅僅是金融科技發展上的百花齊放,某程度上亦代表著各大政治版塊希望在科技及經濟硬實力上徒添幾道進攻板斧的狼子野心。相比起遙望著加密貨幣一日千里的技術發展,各國如要追上進度,重奪主導權,在新型貨幣市場上分一杯羹,除了加強監管私人市場,就只有大力推動CBDC發展規劃,補足自身的落後形勢。對於各國政府而言,發展CBDC不單是將銀行服務及中央銀行角色電子化,而是要將被私人人市場壟斷的電子支付平台業務設定確立一定標準,保障銀行體系安全發展,避免全面電子化後所造成的潛在金融危機;同時之間,亦能做到減低交易成本,容讓不同用家亦能追上科技發展,利用加密貨幣的優勢,進一步完善金融科技體系。根據Mckinsey在2020就著全球支付狀況發表的報告顯示,在英、美、歐、韓等多個已發展經濟體中,現金支付的市場佔有率均低於40%,而在中國等新興市場當中,現金支付的重要性亦正被電子支付取代。有見及此,各國如要趕上加密貨幣的尾班車,以央行地位調控私人貨幣市場,就只能加大力度發展CBDC,提升自身的市場地位。

談到CBDC的實時發展,不得不提的就是現已進行試行階段的數位人民幣

(Digital Yuan)。在本年的8月9日,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和中國農業銀行等四大國有銀行宣佈在深圳試行數位人民幣。中國所選擇的發展方針,就是上文提到全面利用央行地位,只有利用部份區塊鏈技術的中心化策略。中央銀行將會分配DC/EP到商業銀行,繼而再由銀行推行到市面。中國的數位人民幣有數項特點,第一,它的功能與紙鈔完全沒有分別,並且與現金具有法律補償性,數位人民幣能夠完全取代現鈔存在。第二,中國國民不能拒絕使用數位貨幣,與支付寶或微信支付等工具有著根本差異。第三,政府發行數位貨幣可以具有特定用途,例如補償金等,中央政府亦能監管數位貨幣流動。總括而言,中國的發展模式,更為貼近泛中心化的經濟思想,央行地位比較重要。

相比之下,歐盟和美國的發展藍圖就更為野心勃勃。美國代理財務部長賈斯汀·穆齊尼奇 (Justin Muzinich)在Atlantic Council的講座提到,歐盟與美國必需並肩而行,共同監管加密貨幣市場發展。儘管歐盟和美國未必願意統一CBDC發展藍圖,但是信息卻是十分清楚,他們兩者都是希望發展國際化的中央銀行虛擬貨幣,利用兩者在國際舞台上的良好聲譽,與加密貨幣決一死戰。先談歐盟的「Digital Euro」發展願景,除了現金和加密貨幣的功能以外,歐盟更為希望利用虛擬貨幣做到兩點。第一,鑑於非銀行體系的金融機構地位日益上升,假如歐盟希望對於貨幣政策進一步完成整合,CBDC的出現更能協助調整報酬率(remuneration rate),在不同時間刺激消費及非金融性投資,從而協助經濟發展。第二,歐盟希望Digital Euro能夠成為外匯工具,確立虛擬貨幣的國際認受性,並以虛擬歐元作為歐元區的潛在儲備選擇之一。這點十分重要,加密貨幣的吸引之處,其中一點就是支付方式沒有國際支付與本地支付之分,交易成本較低,假如Digital Euro能夠做到以上情況,歐盟便能主導世界新型支付模式,對歐盟長遠發展有者深遠影響。

美國的CBDC發展計劃,初期已經開宗明義,提到要讓商業世界有其位置,從而促進競爭和合作。說到這步,美國的做法明顯就是希望利用行政手段,與其商業對手們進行直接競爭。而談到商業世界的數位貨幣發展,Facebook的Libra是一個很重要的個案。Libra是一個十分新穎的經濟概念,它既是一個電子錢包(Calibra),但同時亦有自家推出的數位貨幣,相比起加密貨幣依賴於區塊鏈技術,Libra只是通過社交媒體與軟件流通的貨幣系統,它的存在介乎於CBDC與加密貨幣中間,既有金融機構監管以及大型企業支持,亦有相對上的金融自由。雖然美國政府沒有完全禁止Libra發展,但是不少議員都對提案作出質疑,認為相關發展將會影響美元及聯邦儲備銀行的固有地位。有見及此,朱克伯格已經將「Libra 2.0」修訂成為以單一貨幣結算的電子貨幣,某程度上,假如美國政府推出自家CBDC,情況就會與Libra 2.0 較為類近,只不過監管上更為嚴謹,而認受性方面,亦都不言而諭。

發展CBDC的潛在風險與機遇

對於任何虛擬貨幣而言,數據安全都是決定成敗的首要考量。加密貨幣利用區塊鏈技術,保障雙邊用家私隱,金額內容以及細則記錄都難以追查。但是CBDC就是截然不同的東西,政府(中央銀行)能夠隨時翻查人民利用虛擬貨幣的交易記錄,無論交易內容違法與否,政府都能對於人民生活細節知得一清二楚,以上情況令CBDC的發展面對著兩項隱因。第一,對於現時追求去中心化生活,金融體系碎片化的運作模式之下,人民是否仍然希望中央銀行擴大職能,直接牽涉一般日常金錢交易,導致政經體制更為一體化。第二,私隱問題當然會是最大難題,美國政府一直都被人咎病,以反間諜及反恐之名,對於人民過多監控,例如在奧巴馬主政時期的稜鏡計劃(PRISM)等等,其他極權統治國家更不用多說,人民不可能對政府處理數據的安排完全信任。這麼看來,只有設有《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DPR)在這一點上更有發展優勢,能夠讓到虛擬貨幣的用家自行決定數據私隱的處理安排。

即便有著以上隱憂,如今的時代,就是CBDC最佳的發展時機。受惠於疫情的衝擊,不少國家都在思考如何調整未來的生活方式。電子支付已經成為世界主流,倘若未來世界不幸再遇各種天災人禍,不論虛擬貨幣還是電子銀行,都能充當災難當中的救生艇,避免以實體貨幣進行交易的難處,讓各國能夠順利渡關難關。一但中、美、歐三大版塊的虛擬貨幣發展已成,各個陣營的堅實盟友勢必跟隨,全力投入研究。事實上,瑞典的「電子克朗」(E-Krona)已在試行當中,CBDC的成熟發展可謂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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