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女戀悲劇!她潑汽油燒死同居人3歲女兒 二審「這原因」拚減刑

鄧姓女子(右)燒死同居女友的3歲女兒,一審依家暴殺人罪判20年。侯柏青攝
鄧姓女子(右)燒死同居女友的3歲女兒,一審依家暴殺人罪判20年。侯柏青攝


27歲鄧姓女子搬到游姓女友的桃園住處同居,其後鬧分手,由於游女和前夫育有3歲女兒,她懷疑游女和對方藕斷絲連,她恫嚇游女「燒死你全家,燒死你女兒」,沒多久後竟真的朝游女母女身上潑汽油縱火,導致游女重度燒燙傷,3歲女兒活活燒死。一審國民法官依家暴殺人罪判她20年徒刑,二審今天開庭,鄧女透過律師表達調解意願,法院暫定2/11開調解庭。

調查指出,鄧女和游女交往後同居,同住的還有游女父母。兩人感情出狀況後,鄧女不滿游女仍與前夫聯絡探視女兒一事,去年1月先恐嚇游女「燒死你全家,燒死你女兒」,讓游女心生畏懼。鄧女事後拿寶特瓶買汽油,悄悄藏在3樓倉庫。

鄧女去年2月因為偷看游女手機和對方吵架,鄧女一氣之下去拿汽油,朝著窩在被窩裡的游女母女及房內潑灑,還直接拿打火機引燃。游女母女統統著火,游女衝到浴室沖水後回頭搶救女兒,卻因鄧女攔阻而沒成功。警消到場後搶回游女性命,但她的體表面積90%嚴重燒傷,3歲女兒則當場死亡。

一審國民法官開庭時,鄧女承認犯罪。合議庭考量,她剝奪年僅3歲的小生命,另考量游女受嚴重燒燙傷,被迫放棄廚師職業,鄧女縱火也導致游家逾300萬損失,犯案情節重大。合議庭另考量鄧女屬於衝動型人格特質,加上沒前科、犯案後懊悔,依家暴殺人罪判處20年有期徒刑,另依恐嚇罪判拘役59日。

鄧女上訴二審爭減判,而她的羈押期也將在12/18屆滿。

二審今天召開延押庭,律師表示,鄧女坦承犯行,加上身體和經濟狀況不佳,沒有逃亡條件,沒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希望用(交保等)替代手段取代羈押;公訴檢察官則強調,鄧女犯嫌重大,以原審刑度(20年)來看,她仍有逃亡可能性,建議續押。法官問她身體怎麼樣?鄧女則小聲地說,身體因燒燙傷,所以充血得很厲害。

法官當庭指出,本案事實很明確,而且沒有判無期徒刑,除非被害人同意原諒,刑度才有機會變動,法官也解釋,和解不一定是賠錢,倘若被害人給出肯定的意思表示,也可能會有影響。律師則表示,一審因為被害家屬拒絕,無從調解,但鄧女有調解意願,希望透過法院安排。

法官諭知2月份先開調解庭,之後才會正式開庭審理,是否延押候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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