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涉詐騙被判無罪 羈押211天獲補償84萬

杜姓女子將房屋轉租給詐騙集團收取報酬遭起訴,經法院審理後獲判無罪。杜女不滿遭羈押211天,向法院聲請刑事補償,法院審理後,准予補償新台幣84萬4000元,全案可聲請覆審。


檢警於民國106年間偵辦1起網路感情詐騙案,循線查出外籍詐騙集團涉嫌以「黑紙變美金」等手法行騙,詐騙金額達數百萬元,警方當時逮捕4男2女,訊後依詐欺罪嫌,將6人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經檢察官複訊,認為杜女將房屋轉租給詐騙集團收取報酬,涉犯詐欺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勾串共犯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檢方偵查後,認定杜女將台北市1處租屋處轉租給詐騙集團成員艾維(Herve Tehe)等人,並涉負責照顧集團成員在台生活起居,另接收境外詐騙集團成員指示,代為聘請律師,依加重詐欺取財罪起訴杜女。

杜女在法院審理時否認犯行,指稱不認識詐騙集團成員,房屋是向魏姓男子承租,艾維等人是透過前男友介紹向她承租套房,且她只是把律師收費、相關內容轉告給艾維,純粹是出租套房收房租,並沒有照顧詐騙集團成員生活起居,不知艾維等人所作所為也沒有參與。

法官表示,艾維從收容所出所後,才至杜女租屋處承租居住,在此之前都是自行投宿旅館,且集團成員大多自行投宿台北市各旅館等地,並沒有檢方所稱照顧詐騙集團生活起居;另外,杜女也是受託才出面幫艾維辦理保釋及尋找律師,判杜女無罪。

杜女獲判無罪後,向基隆地院聲請刑事補償共新台幣105萬元。法院表示,杜女遭羈押時為53歲,以出租套房營生,月收入約5、6萬元,並考量杜女自由受拘束所受身體及精神上痛苦等情狀,認應以每天補償4000元為適當,准予補償211天合計84萬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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