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師控被當「洩慾工具」遭判拘役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北部一名陳姓女老師日前委由律師開記者會、上電視,控訴知名鄭姓醫官將她當成洩慾工具,連她坐月子時都不放過,卻還在網路上到處約砲。對此鄭男對陳女提告加重誹謗,台北地方法院審結,認為鄭男並非公眾人物,該爆料也無關公益,判處陳女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陳女控訴被鄭姓醫官當成洩慾工具,鄭男認為嚴重貶損其名譽,提告加重誹謗。(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陳女控訴被鄭姓醫官當成洩慾工具,鄭男認為嚴重貶損其名譽,提告加重誹謗。(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陳女於2018年9月6日,委託律師召開記者會,又於隔日在電視新聞談話性節目上,由律師爆料鄭男將陳女視為洩慾工具,陳女因此未婚生子,坐月子時卻還得配合鄭男的慾望需求。但鄭男不滿足,透過網路四處約砲,根本玩弄她的感情與身體。

鄭男認為陳女的言論已經嚴重毀損他的名譽,對陳女提告加重誹謗,陳女反駁,鄭男為知名醫師也有軍職,她的控訴與公共利益有關,未構成加重誹謗要件。

不過法官認為,陳女所指述的雖非虛構,但已使得鄭男的社會評價遭貶損,且陳女未提出明確事證證明,又鄭男並非公眾人物,事件牽涉個人情感,為私德領域,縱有違反道德之疑慮,也與公共利益無關。

但陳女卻透過媒體發表該些言論,公開貶損鄭男的名譽,迄今未與鄭男達成和解,依2個加重誹謗罪,判決陳女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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