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歌手長期遭女粉絲騷擾 3年7000封電子郵件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9日電)新北市汐止林姓女歌手過去3年遭女粉絲7000封電子郵件騷擾,這名粉絲甚至闖入歌手家中,雙方發生拉扯。士林地院近日依傷害等罪嫌,判處這名粉絲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

新北市汐止警分局今天表示,這件涉及傷害案件發生於民國108年12月25日凌晨,報案人林姓女歌手表示,蔡姓女子未經其同意,闖入家中。經其與吳姓友人勸阻不聽,雙方發生拉扯造成其頭部、四肢、腹部等多處擦傷。

本案經警方依傷害等罪嫌,將這名粉絲移送檢方偵辦,士林地院近日判決出爐,林姓女歌手長期遭粉絲騷擾經歷才曝光。

依據判決書,女歌手在法院審理時表示,她與女粉絲只當了1個月的好友,因不接受粉絲想要的進一步關係,粉絲不接受就拚命打電話、傳簡訊給歌手,3年來寄了7000封電子郵件,使歌手不得不封鎖她。粉絲為了強迫歌手當朋友,變本加厲跑去歌手家,讓歌手覺得很害怕。

法院審理,認定蔡女未經同意,擅闖女歌手家中,且過程全被監視器錄下,雙方拉扯也確實造成女歌手頭部、四肢、腹部等多處受傷,因此依侵入住宅罪,判處這名女粉絲3個月徒刑,2個傷害罪、各判處2個月徒刑,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可上訴。(編輯:方沛清)110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