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刺青 家長與刺青師遭法辦

喬治亞州一名12歲小學女童,今年3月參加學會舞會時,被老師發現身上有刺青。學校通報警方之後,女童家長及刺青師傅雙雙被移送法辦。

今年3月,就讀喬治亞州紐南(Newnan)阿爾恩柯薩金特(Arnco-Sargent Elementary)小學5年級的一名12歲女童,參加學校舉辦的舞會時,由於穿著露背洋裝,被老師發現肩膀有刺青,寫著「耶穌」(Jesus)與「愛」(Loves),並配著十字架圖樣。

老師與校方通報警察之後,女童接受詢問時,最初的說法是爸爸逼她去刺青,而且媽媽發現刺青之後勃然大怒,還與爸爸大吵一架。

不過,在警方調查過程中,女童的說法也出現改變。她對警方坦承,父親並未逼她去刺青,而是自己想要刺青的,父親也從來不曾虐待過她。女童父親則對警方表示,女兒是參加一場超級盃派對時,在派對上刺青的。

喬治亞州柯維塔郡(Coweta County )警官費特納爾(Jason Fetner)對媒體表示,女童雙親的證詞各不相同,「到後來變成都在相互推卸責任」。

喬州地方電台報導,根據警方調查,想要以刺青師為業的婦人賈迪(Brenda Gaddy)在超級盃派對上幫人刺青,其中還包括未成年兒童。警方也查獲她在派對上幫未成年兒童的刺青影片,她向警方供稱,女童母親當時確實表明同意讓孩子刺青。

警方以參與犯案的輕罪罪名,將女童的35歲母親諾蘭(Emmie Nolan)移送法辦,賈迪被起訴的罪名則是幫18歲以下民眾刺青。警方指出,諾蘭曾要求女兒隱瞞刺青的來龍去脈真相。

喬治亞州兒童保護局人員已展開調查,並將女童暫時安置在親戚家。